第261章 侯亮平的犯罪证据(2 / 2)

“刚刚是这份基本功,居然在一个礼拜的时间内做完工作量可不小。”

“关键是10年前的案件了,说不定不少卷宗都已经消失了,而且有的证据早就已经泯灭消失了”

“不管怎么说,给林律师的态度点个赞,像这样称职的律师很少见了。”

......

然后林北出来指证道。

“我认为一审的时候并没有强烈的证据,仅仅只是靠筛选和推测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绝对性证据,这也是我要求判决侯亮平无罪释放的理由。

其次,我在看到大量的证据的时候,我觉得与事实存在一定的出入,就比如说警方在调查出入那个巷子的人的时候,由于没有摄像头调查,只可能是通过村民之间的口口相传,

或者是谁看到了这种极具主观性的推测来定案,我认为是极其不合理,警方缺少强力的证据,

而在主观方面的定性比较强烈,所以我方认为执法方也有一定的过错,需要向我方进行赔偿。”

直播间内。

“我靠,就这么就定案了?”

“这么看来,一审的时候有太多的猫腻了,没有确凿的证据之下就判刑?”

“大部分还是这种主观的推测,丫的,我是侯亮平的话,我已经怒了。”

“白白受了10年的刑期是吧,如果不是有林律师帮他翻案的话,可以想到,这个刑期还将持续不断。”

......

高育良有些不满的说道。

“我认为原告对我方的控告严重与事实不符合,诉讼方认为我方有过失和过错,至于这一点我方不认同,我方申请驳回对我的控告,并且这严重侵害了我方的形象要求,其当庭进行抱歉!”

林北的嘴角微微上扬。

我要是敢提出这种诉求而没有证据能行吗?

“我方认定对侯亮平进行无罪释放的改判的原因是由于证据不足,不能达到判定我方当事人罪行的要求,

当初审查方在认定我方当事人侯亮平是犯罪嫌疑人的原因是因为我方经过那个胡同,

其中也有不少人经过了,但是为什么只有我方发现了女尸?以此来认定我方为犯罪嫌疑人。

对于这一点我并不认同,首先这个做法并不符合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的控告嫌疑人指的是有事实依据的线索进行的控告,怀疑是合理的,

但是完全以此作为控告完全是无稽之谈,其次,一审的时候提起公诉的罪名是我方当事人侵犯了被害人并且将其残忍的伤害,

对于这一点我表示强烈的抗议,

一审的时候认定了我方具有犯罪的事实,是根据我方的口供以及一些其他人的侧面口供来进行证实的,

但是没有强烈的证据来证明我方侵害了被害人张春燕并且将其伤害,那凭什么移交检察院对我方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重证据而轻口供,尤其是在一些特大的罪行上面,

对于没有强力证据的犯罪事实,那就是理应当判决无罪,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方当事人的口供反复没有经过确认的口供,为什么要作为庭审证据?

这一点难道符合庭审判决的流程和规定吗? ”

林北此言一出,直播间中的议论更甚。

“卧槽,难道还真的没有证据?”

“是啊,真的按照林立志这么说的话,当初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被立案了?”

“看来猫腻很多......”

......

高育良反击:“我反对原告方的观点,首先我方并不是因为诉讼方所提到的,

只是发现了张春燕的尸体所以控告他为犯罪嫌疑人,而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筛选,筛选了很多犯罪嫌疑人之后才确定了侯亮平就是当时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并且有着侯亮平的口供侯亮。平的犯罪事实这一点是经过我方反复勘察寻找证据后才确认的。其次诉讼方说没有强烈的证据,

这句话完全就是在胡说八道当时认定侯亮平犯罪的事实是在于张春燕的指甲当中存在侯亮平的dna,这难道不是强有力的证据吗?”

面对高育凉的反驳。

林北非但没有难过,反而嘴角微微一笑。

“你们公诉律师说走访过很多人,锁定了很多嫌疑人,其中有证据能够证明吗?

还有被控告方所说的强有力的证据,是dNA的鉴定报告吗?dNA鉴定报告的确是一种证据,可是鉴定的结果不是最终的结论,

仍需要相关部门以及经过司法机关结合全案以及其他证据进行审查与判断,查证属实之后才能够作为最终定案的证据,

但是在本案进行审查阶段的时候,没有结合其他证据直接通过dNA的检验报告来确定侯亮平的犯罪事实依据明显不符合法律依据。

同时根据我方当事人侯亮平的陈述,他当时已经陈述和解释过了他身上的划痕的来源,

在证据发生冲突的时候,需要对侯亮平身上的血痕进行查证才能够确定dNA鉴定报告无误,单凭一个ddNA证据不对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进行查证。程序违规怎么就认定dna报告就是准确的呢?

我直接说了吧,我质疑dNA报告来源的合法性。”

直播间内。

“林律师说的话有点多,有没有人能给我解释一下?”

“这很简单,意思就是说之前不是提到了侯亮平身上存在爪痕,这还有可能是跟张春燕在搏斗的过程当中存在的吗?

那为什么没有对抓痕里面残留的dNA痕迹进行第2次的鉴定鉴定这个伤痕确实来自于张春燕。”

“我查询过侯亮平的卷宗,他当时对于划痕的解释是这个划痕是他自己洗澡的时候抓的,根本就不是由于什么跟张春燕斗争导致的。”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都已经是10年前了,背部的dNA痕迹早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还拿什么来判断呢?”

“是啊,林律师如果能够在案件当初刚开始的时候就介入的话,或许还有挽回余地,但是现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肯定是很难了......”

“丫的,难道当初鲁东市法院没有想到这一点吗?这是干什么吃的?”

“所以我说这个案件有猫腻,正常一个检察院难道还想不到这一点?”

“关键是当初的法律援助律师怎么也没想到这一点?难道法律援助都是没有取得律师资格证的律师吗?”

“算了吧,法律援助毕竟是免费的律师的能力层次相对也比较低,哪里能跟林律师相比。”

“再加上这个案件是属于刑事起诉方面的,在这方面专业的律师就更少了,而且收费很高,也难怪侯亮平被拉进去了。”

“妈的,那个法律援助律师给我拉出来,害人不浅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