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四四章 亲儿子与捡来的假闺女(1 / 2)

莫名其妙去修仙 淸荷. 1365 字 8个月前

风雪依然很大,只是因为小石屋现在的温度很高,落在上面的雪花很快就融化了。

曹海很纠结,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他是一个无牵无挂的孤家寡人,可是两个跟班自从跟了他以后,一直忠心耿耿,不离左右。

小威就不说了,那是自己的鸟儿子,谁都不带也要带上它。

小鹰是一只猛禽,这是他看见的一只真正的鹰,跟了他也快一年了,从一只幼鹰长大了不少,他同样舍不得扔下它。

他看了看小石屋,抱着小威先进去试了试,让小威将脑袋缩进翅膀里,然后将它长长的尾羽拖在地上,果然听到尾羽啪嗒啪嗒的折断声。

小威很明白爸爸在干什么,哪怕心里疼得要命,那些尾羽可不是一两天能长出来的,可为了爸爸能带上小鹰,它只好拼命忍住,以免哭出声来。

曹海抱着小威,让小威的身体紧紧贴着他,差不多占了一个多立方。

如果再带上小鹰,恐怕两个跟班就无法带上了。

他想到了另一个可能,如果两个跟班站在门口,紧紧抓着小鹰或者小威,自己能不能带走他们?

于是,他抱着小威走出来,跟两个跟班说了自己的计划,两个跟班哪里敢有意见?

巫没有在第一时间舍弃他们,而是想尽办法也要带上他们,已经够让他们感动了。

他们只是身份卑微的底层部落成员,能够被安排在巫的身边已经非常幸运了。

现在巫准备离开,也给了他们一个跟着一起离开的机会。

能不能成功,只能听天由命。

三人为了减负,尽量减少自己的体积,将所有的身外之物都放在外面。

如果能走,这些东西也没用了。

如果走不了,他们可以捡起来,再带回去。

曹海在清理杂物时,摸到了自己的笔记本。

他已经很久没有写日记了,因为只有最后两页空白纸了,自己随便几笔就会画满,所以干脆不写了。

现在自己要走了,这个笔记本是带走,还是留下来?

留在部落是没用的,因为部落没有一个人能看懂他的字。

他可不像樊晓晓一样,还在部落搞什么学校。

这些人的温饱都成问题,谁会来学认字?

现在他要走了,突然发现,自己写的文字没有一个人能看懂,是一件无聊而且很没面子的事。

上面记录的都是他在这个世界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如果这个世界有人能够发现笔记本,也算是自己为这个世界留下的一笔财富或者遗产。

呵呵,自己还没死,竟然想到为这个世界留下遗产了。

所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现在临走才发现,自己在部落并没有做什么大的贡献,反倒是部落从上到下的人都对自己无比尊敬,而且是部落在供养着自己。

自己修炼的功法,自己好像没有完整记录下来,现在写的话,已经来不及了。

最重要的是没有纸张,让他去刻竹简,他也没这个本事。

自己能够留下的东西,好像只有这个笔记本。

那就留下它吧,至于将来有没有人能够发现,有没有人能看懂,那就不是自己能掌控的了。

一切随缘。

想到这里,他还是将这几天的事情简单地记录了一下,只用了几十个字就草草结束。

然后,他仔细将笔记本用兽皮包起来,里里外外裹了三层,才确定不会被冰雪侵蚀。

然后用武器将一个石头缝稍微敲开了一点,再将兽皮塞进去,总算完成了这个任务。

等到笔记本一塞进去,他陡然觉得浑身轻松。

如果真的能够到另一个新世界,那就一切重新开始。

按他的设想,他紧抱着小威,站在那个石墙凸起的地方,小鹰紧贴在他身侧,两个跟班则分别抓着小威和小鹰,只不过他们只有一只脚落在小石屋里,另一只脚和大半个身体都在外面。

曹海深吸一口气,一只手掌轻轻地按下了那个凸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