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租给石大爷(1 / 2)

见众人对姜兰的话没异议,姜志国坐不住了。</P>

他冷眼看着姜兰,“我不会搬出去的,除非你打死我们。”</P>

王爱莲耍赖道,“没错!我们不会搬的!你休想赶俺们出去!”</P>

姜兰重新坐下,淡定拦着这两人跳脚,她稳坐调鱼台。</P>

“那就报警好了,让警察来判断这房子归谁。”</P>

她有十足把握,现在不管证据还得舆论都是向着她的。</P>

原本把养父母赶出去,是很违背常理的,况且姜兰还不是奶奶亲生的。</P>

但王爱莲姜志国做的事引起群愤,他们必定赢不了。</P>

正如姜兰想的那样,警察一过来就判定这所房子属于姜兰。</P>

姜志国他们得听姜兰的话搬出去。</P>

王爱莲见都都向着姜兰,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撒泼打滚。</P>

“我不管,姜兰跟俺们一个户口的,她就是我女儿,这房子我也有权住!”</P>

这属于家事,于情,姜兰有义务赡养父母,他们住姜兰家也是可以的,没什么毛病。</P>

警察为难看着姜兰,“这……姜同志,你看他们毕竟养了你这么多年,他们说的也没错,你还是他们姜家的人,即使没血缘,但户口是一家人,要不………”</P>

要不仅让他们住吧,反正你下乡当知青,又不能回来住,这话他没好意思说。</P>

他们最不爱处理这种家务事,他们是一家人,说不定明天就和好了,警察要是断案断不明白,被骂的肯定是他们,两头不讨好,最不爱出这种外警。</P>

姜兰没说话,她直接拿证据说话。</P>

“警察同志,麻烦您看看这个吧,我和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我的户口早就迁出来了,法律上他们不是我父母。”</P>

这是当初她和付文臣结婚时,付文臣给她办理的,没想到现在还真用上了。</P>

警察看了纸上的内容,松了口气,他们总算不用为难了,警察看向姜志国他们,依法办理。</P>

“姜志国王爱莲,你们这法律上跟姜兰没有半点关系,这栋房子也是她奶奶自动赠予的,这所房子就是属于姜兰的,她有权利收回房子。”</P>

警察都这么说了,事情尘埃落定,没反转余地。</P>

听完判决,大伙齐齐鼓掌,简直大快人心。</P>

王爱莲姜志国被看热闹的吃瓜群众赶出去的,把他们被褥啥的都扔出来了。</P>

王爱莲急了,赶紧进去屋子里,把她攒的钱拿出来,不能便宜了姜兰。</P>

等俩人拎着大包小包站在大街上,王爱莲忍不住哭了出来。</P>

“老姜,现在可咋整啊,我们不会要睡大街吧。”</P>

姜志国烦躁的抽了根烟,“实在不行,去你姐家住几天吧。”</P>

提到姐姐,王爱莲不情不愿,“ 我姐一直不喜欢我,去她家住,她还不得磋磨死我啊。”</P>

姜志国哀叹一声,“那就忍忍,要是不去,就真得去睡大街了。”</P>

两人没办法,只能去投靠王爱莲姐姐。</P>

姜儒之家里。</P>

他们离开后,姜兰想把屋子收拾出来租出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