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只为斯人 1(1 / 2)

“在M市照顾安念的时候,我每天都能够见到陆向远,回到H市之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都见不到他。我很想他,就像春天的小熊想要在欢乐的树林里打滚撒泼,就像贪吃的小孩子渴望一颗融化在舌心上的巧克力。这样的想念我并不清楚是不是爱,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情绪。我不知道爱是什么,我只知道我骨子里喜欢喧闹,喜欢自由。而陆向远却是寂静的,拘束的。他与我的喜好天壤之别,但我仍旧不管不顾地喜欢上了。我想这就是爱吧。我要怎么来爱陆向远呢?吃好吃的甜点的时候给他也带一份儿,买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按着色系和品牌也给他买一件男装,去好玩儿的地方的时候给他带特色的手信和明信片,很肤浅吧。可是我爱陆向远就是很肤浅很肤浅呀。”

-----------------凉沐浔

安念从M市回来之后又休养了几个月,身子便好得八九不离十了。陆向远再没有什么留下来的理由,况且宜集团也需要他归队。

很快他便要回M市了,既为了庆祝安念的痊愈,也为了给他自己践行。陆向远包下了整个‘何日君再来’,餐厅的名字取自邓丽君的歌词,‘今朝别君去,何日君再来’两句合起来听很有诗韵,但是单独听起来便有些风尘的味道,还有感伤又哀怨的基调挥之不去。

这间接告诉我们不要断章取义的重要性。

我做事从来都是有头有尾,要么最先去,不能最先去,那就一定要压轴。由于我化妆步骤繁琐,没有三个小时是出不了门的,就只能压轴了。

我之所以盛装打扮并不是为了欢送陆向远,而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这件事需要极大的勇气。前二十六年来不断给我勇气的一直都是我的美貌,今天也不例外。

我将自己的化妆技术发挥到了极致,没有一点保留,直到在镜子里面看到一个明艳无双的自己才安安心心的出门。出门没有走多久,便有几个男人都撞上了电线杆。

真是没有见过大世面的男人。

我到“何日君再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到齐,只等我了。

盛好眉开眼笑地跟个妓院老鸨似的,对着我招手:“沐浔,快来快来,我给你留着位置呢。”

我从进门的那一刻起,视线都一直在陆向言的身上,他在我出现之后,眼睛眨了三次,眼神里曾经有过两秒钟的惊艳,随后又不动声色的撤回停驻在我身上的目光。

陆向远的反应已经好得超出了我的意料,但是很不巧我今天并不是为了他。

我的手握着手包,有些微微地颤抖,暗暗地使劲儿才不让人看出我的胆怯。

“凉沐,我们就一群朋友吃个饭,你用得着弄得像是要去走红地毯吗?你那口红是纪梵希的新款吧,价钱不菲,但是马上要吃饭了,你白涂了。”安念接过宋则言盛的一碗鸡汤,小小地抿了一口,见我还站在原地不动,莫名其妙地说,“还不过来,我都等你半天了,老饿了。”

我拿出对着镜子练习不止数百次的盛气凌人的笑容,直直地看着安念,尖细的高跟鞋踏出冰凉得不近人情的碎响,步伐摇曳生姿。

我径直端起桌子上的一个空杯,伸向陆向远:“给我倒一杯酒,我要敬念念大病初愈。”

陆向远的手毫不犹豫地伸向他面前的红酒,估计是察觉了什么不对,又伸了回来。

我呶了呶嘴,说:“我不会让念念喝酒,我敬她而已,我喝。”

陆向远这才放心地给我倒了一杯。

“太少了,斟满。”我不满地说道。

“凉沐,意思意识就行了。”盛好始终笑得一脸灿烂。

但愿她等会儿也能保持这个笑容,那样的话我会更容易高傲地转身离去。

我手中的酒已经被斟满,在众人莫不知情的状况下,我直直地将一杯满满的酒对着安念的脸泼了过去。

“凉沐浔,你干什么?”陆向远比宋则言还要先站起来,蹙着的眉头很像我见过最浓重巨大的山色,慢慢弥散成令人可怖的怒气。

我多想揭穿他心里隐秘的那点自豪感,并不是比宋则言先站起来就能够说明他要比宋则言更爱安念一些,宋则言或许只是被安念放在桌子下面的手按住了。

可最终我只是静静地看着陆向远笑,没有说一句话。

凉沐浔怎么舍得让陆向远难过。

“沐浔,你是不是泼错了对象,你其实不想泼念念,而是?”盛好脸上的表情纠结在一块儿,视线落在宋则言的身上。

我知道在场的所有人都会对我的行为感到惊愕,就算我现在还握着作案的工具,我都还是难以置信,我竟然会泼安念一脸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