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仁杰把案件的调查资料仔细看了一遍,他认为吴海婷如果不是自杀,而是他杀的话,那么凶杀案一般不外乎情,仇,财,色这几个原因。
但是从云湖警局刑侦员在案发现场的调查资料来看,吴海婷屋内没有被翻动的痕迹,也没有财物丢失,秦仁杰认为凶手应该是劫财,那么财杀的可能性不大。
调查资料中还显示:被害人吴海婷为人单纯,在职场内也没有与人结怨,与邻居及亲戚朋友相处也比较融洽,因此仇杀也可以排除。
那么,云湖警局在对案件的侦查中,虽然也怀疑过情杀的可能,也调查过吴海婷的丈夫聂鹤云,但是当时调查的刑侦员却认为“一个父亲怎么可能忍心杀死自己的女人”,而放弃了对聂鹤云的深入调查。
秦仁杰在案卷资料中发现:同被害人吴海婷有情感纠葛的聂鹤云,在案发后不久就离开云湖市去了香江。
吴海婷的丈夫在案发后离开云湖,这看上去并不起眼的行为,却让秦仁杰产生了疑问。为了查明吴海婷案的真相,秦仁杰就从聂鹤云身上开始调查。
秦仁杰先调取了吴派婷和两个女儿的保险资料,结果发现唯一的受益人就是聂鹤云。而且聂鹤云在妻女死后一周就向保险公司审请了理赔。
按照常理一夜之间失去三位至亲,一般人肯定会沉浸在悲伤痛苦之中。一周时间内还不够操办丧事,怎么可能有心思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聂鹤云的行为值得可疑,只是云湖警局在调查聂鹤云时,没有怀疑他这一点,从而因为证据不足而放弃更深入的调查。
秦仁杰发现了这个疑点后,立即展开侦查。吴海婷的母亲说:“聂鹤云有外遇,常常夜不归宿,他既不关心我女儿,甚至还对她拳打脚踢。”
云湖警局扶青派出所曾记录过聂鹤云有家暴的历史。有一次聂鹤云和吴海婷发生争吵,聂鹤云还将妻子的电动车直接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