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他照了照镜子,就见整个人都精神许多。
以拉杰的样貌、身材、气质,雅痞风的穿搭很适合他。
项南穿越之前,特地查过拉杰的扮演者昆瑙内亚的照片。
发现他的日常装扮就是雅痞风,非常帅气、非常绅士。再搭配上他特有的深色皮肤,实在很有魅力。
就连谢尔顿的扮演者吉姆帕森斯都称赞“他是自己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换好衣服之后,项南走了出来。
“哇哦,干嘛穿得这么隆重?你的毛衣呢,你的外套呢?”霍华德一见,顿时惊讶道。
只有在出席重要场合时,他才见拉杰这么打扮。今天只是去莱纳德家做客,按理说不会穿这么隆重的。
“我不想再那么穿了。”项南摆摆手笑道。
“为什么,你想通了?”霍华德惊讶的问道。
拉杰对自己的审美蜜汁自信,他之前就劝说过无数次,让拉杰不要再穿毛衣,不要再穿旧式外套,但他没有一次肯听得。
想不到今天,他居然改了。
“是呀,我那么打扮都二十多年了,从来都没有女生喜欢我,我早应该想到这一点的。”项南有理有据道。
霍华德听罢,都点了点头。
“其实,霍华德,你也应该改变一下了。”项南又笑着建议道。
“我?!我的装扮很酷呀,为什么要改?。”霍华德一听,不解的问道。
项南笑了笑。
霍华德常年穿着紧身裤、鲜艳的衬衫、高假领毛衣,领子上常别着外星人胸章,再搭配一条造型夸张的皮带。令他人显得既幼稚又浮夸,就像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事实上,他之所以这么打扮,正是因为他母亲安排的。
“哥们儿,你跟我一样,也是常年泡不到妞的,你就不想想这是为什么嘛。”项南笑道,“如果你的打扮真的很酷,为什么没有女生追你?”
“”霍华德被项南这么一问,不禁愣住了。
他这么打扮也二十多年了,在此期间,没有一个女生追求过他。相反,他还因此惹来不少嘲笑。
他一直以为是她们不懂欣赏,但现在听项南这么一说,他的信念顿时有些动摇。
“我们都是科学家,我们懂得证伪的。当一项理论被证实错误时,我们应该有勇气放弃它。”项南拍了拍霍华德的肩膀道。
“”见项南说出这么有见解的话,霍华德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好了,我们走吧。”项南又笑道,“我明天要去买新衣服,如果你决心改变的话,就请跟我一起去吧。”
“嗯。”霍华德心情复杂的点了点头,随后同项南一起走出房间。
来到楼下,项南找到拉杰的爱车。
这是一款银色的宝马车,是拉杰的父亲赠送的,非常漂亮,非常的新。
随后,他载着霍华德向莱纳德家中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