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南和萝丝一路向西,哪有风景名胜就去哪儿。
喜欢就在那儿多住几天,等住烦了就再度上路。
反正他们有的是钱和时间,根本不用操心柴米油盐,也不用担心韶华易逝。
所以才能随心所欲,自由自在,每天都在路上,每天都能看到新的风景,遇到新鲜的人,发生新鲜的事。
他们在小酒吧和人耍牌,凭自己的身手爬魔鬼山,在牧场看过牛仔们放牧,在大峡谷挖过化石,在五大连湖钓过鳟鱼,在黄石公园猎过灰熊,甚至也遇到过流氓和强盗。
二十世纪初,美国法治还不健全,而且很多地方地广人稀,百里之内都没有人烟,就给了很多亡命之徒生存的空间。
而项南、萝丝两人孤男寡女,年轻貌美,势单力薄,自然就很容易被人觊觎,所以好几次都被流氓调戏,被强盗打劫,被马贼伏击。
不过他们这种做法,注定是踢到了铁板。
别说项南团灭他们,轻而易举。就连萝丝都因为练习了《神足经》,身手变得非常之好,等闲十几个壮汉都别想近她的身。
因此敢打他们主意的人,无一例外都被揍的鼻青脸肿,以至于都有些怀疑人生了。
……
项南和萝丝走走停停,一直到一四年年中,他们才终于抵达了洛杉矶好莱坞。
此时,欧洲那边的战争气氛已经非常浓厚,以德意志帝和奥匈帝国为主的同盟国,和以英国、法国、俄罗斯帝为主的协约国,已经剑拔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