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应该称之为‘土匪据点’。
其实以这个火力规模,若是少干点走私勾当,这里已经和反叛军营地差不多了。当初在思考策略的时候,鲁珀就重点强调了两件事情:一个是足够快,一个是足够显眼。没有什么比战场火拼更加引人注目的了,沃森扮演的‘丧钟’要适当展现一些超能力,以便消息能够传到兰尼斯特耳朵里。
要做到这点,他参与的不能是那种小规模火拼。
因此筛掉一大批中小帮派,剩下的选择就那么几项。
眼前这个号称‘伊利里亚人’的帮派,是东阿尔巴尼亚最大的走私团伙。这帮人已经策划西进好一阵子了,毕竟阿尔巴尼亚西面与亚得里亚海相接,海岸线绵长,主要的贸易海港以及经济中心都偏向西侧。因此想要继续发展,那就只能选择侵占其他帮派的地盘。而新政府刚刚成立不到一年,重建秩序都来不及呢,怎么可能花大力气派兵剿匪?
这也是沃森和鲁珀所考虑的,反正这类匪帮相杀就是黑吃黑,哪边死人都无所谓,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心理负担。
沃森这边心里开着小差,萨拉查那边带头走进一个大帐篷。
一个身披迷彩军外套的光头男人站起来,古铜色皮肤,一身健壮的肌肉,露出来的胸口和臂膀遍布疤痕。他的脸则是更加醒目,眼睛瞎了一只,细长的黑色眼罩盖上去,顿时就让那股凶悍气息变得更加猛烈。和萨拉查讲了两句,独眼男人就双手叉腰来到沃森跟前,嘴里换成了蹩脚的英语:
“Ameican(联邦人)?”
见到沃森不说话,男人伸手指了指自己:“Macel!I‘mMacel(我是马塞尔)!Yu......yuae,Death......(你,你是死......)”
“Deathstke(丧钟)。”萨拉查在旁边补充,又用阿尔巴尼亚语翻译了一遍。
“嚯?”
马塞尔嘴里怪呼一声,背着手开始绕沃森转圈。对方比身穿盔甲的自己稍矮半个头,沃森从那只独眼中看出了挑衅。男人转完两圈,眼神继续在沃森身上来回扫动,摆出一副军官检阅士兵的模样。
哐!
两个军火箱同时落到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