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姐姐,我可以摸摸它吗(1 / 2)

民国逃亡记 无解 1084 字 8个月前

秦工不满地说:“你不就是想说孩子随了我们家人么?我们家可个个都是高知,随了倒好。倒是你,对孩子过于严苛,才导致她不敢说实话,总是把责任往外推,对,就像你现在,从不肯检讨自己,什么错都是孩子的,都是我的!”</P>

“你是怪我没教育好孩子了!那你自己怎么不带,我一边上班一边带孩子,我容易吗?”</P>

“你可以不上班。”</P>

“你这是人话吗?”</P>

林自在走出单元门,感慨这么好的居住环境,却没摊到一个安静的邻居,这一个月来,隔壁总是传来孩子的笑声哭声,以及夫妻俩的吵架声,有一天早上,那个叫秦小喵的女孩居然在林自在门口对她妈妈说:“妈妈,就是这家的大狗咬我,追着我跑,我拿石头打它,它还是追我,我一直跑到幼儿园,看门的爷爷一下把它打跑了,打得嗷嗷叫。”</P>

任谁家有小孩子,都会对大狗有所防备,大黄再聪明也有人不喜欢,这也是林自在尽量避免和邻居碰面的原因。</P>

出门就遇到一个人,手里拎了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两本书一瓶水,不知在想什么,差点撞到林自在身上。</P>

林自在记得他,他就是在电梯上看书忘记刷卡的那个人。</P>

原来他也住这个单元,林自在见他似乎什么都没闻到一样,直接上了楼,笑了笑,带着大黄出去了。</P>

曾佳茹的身份卡只能在负二负三两层使用,但林自在的身份卡却可以在负二到负五层之间通用,她决定带着大黄去负二层的二手交易市场蹓跶蹓跶。</P>

他们先是坐负五层的电梯上了地面,然后又换乘负二层电梯下去。</P>

二手交易市场,其实是一片足球场大小的空地,规规矩矩摆着四排摊位,每个摊位都是一米宽,只要交上五十元,就可以租用一天,只要不违法,卖什么都可以。</P>

林自在从左边开始逛,第一个摊主是个漂亮女孩,面前摆着七八个名牌皮包、手包,还有各式各样的帽子,围着一些年轻人观看,林自在没兴趣,直接略过,第二个摊位卖的是童装童鞋,还有不同阶段的婴儿奶粉,最里面还摆着一个婴儿车,林自在也略过了,就这样,一路看过去,有卖旧家电旧家具的,卖儿童图书的,有卖防尘面罩的,卖蛋糕奶茶的,应有尽有。</P>

最没想到的是,走到一半,她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坐在空空荡荡的摊位前,面前只摆着一个玉符,旁边放着一个手机,屏幕上闪着一行字“十万元,概不讲价”。</P>

不用拿起来看,林自在也知道那是自己制作的。</P>

心里说不清什么滋味,她在网上卖一万元的玉符,在一号基地卖到十万元,这说明玉符效果好,收到认可和欢迎,只是,这块符不是网上出售的,是给庄玉城提供的那一批。</P>

见她驻足,那青年主动搭讪,“平安符,绝对保平安,只要十万块。”又逗大黄,“这狗子好乖,一个狗证不少钱吧,一看你就是不差钱的,买一块吧,什么都没有命重要啊!”</P>

林自在往前走两步,“这是你制作的玉符吗?”</P>

“我哪里会制作这个,我是替别人卖的,哎你买不买?不买别挡着别人!”</P>

林自在并不在意他的态度,牵着大黄继续往前走,听到青年嘟囔,“明码标价,买不起就别看!”</P>

转了一大圈,林自在什么都没买,因为她什么都不缺,这让她多少有点说不出来的沮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