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能说得清温阳城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古老的城门斑斑驳驳,城墙的每个砖缝里,也都透着古老的气息。</P>
外城城墙周长约有四十公里,共有十二座城门,内城城墙周长也有二十公里,还有八座城门,总人口约有一百多万。城郭外还分布着十几个大村落和名寺古刹,每天清晨城门一开,挑着青菜、肉类和柴火的村民就排队进城,熙熙攘攘的一天开始了。</P>
城中街道纵横,将内外城规规矩矩分成百多个城坊,还有清河、弱水河和南河三条大小河流蜿蜒穿城而过,城中因此又多了无数青石桥和木板桥。</P>
被杜氏按着好好休养了两个月的林自在,此刻穿着崭新的衣服,正和陶午走在城南乌黑发亮的青石地面上,好奇地左右看着街面上的鳞次栉比的店铺和摊位。</P>
这两个月,林自在长高了至少两三公分,足足比陶午高了半个头,穿着他的衣服,袖口裤脚都显得有些短。</P>
陶午和林自在走在一起,很是兴奋,一会儿走在林自在左边,一会儿又从她身前绕过去,走到右边,嘴上不停地说着话。</P>
他说温阳城是个小城,林自在心想,这堪比国朝京城规模的城市算做小城,那这个叫做大梁的国家的面积和人口定是个惊人的数字了。</P>
“我爹爹说国都有两千多万人呢,城池有咱们温阳十几个大!”</P>
“哦?那你去过都城吗?那里有仙师吗?”林自在这次出来蹓跶,重要目的还是想看看这城中到底有没有仙师,是不是她的意念就真的不能用了。</P>
陶午挠挠头发,有点不好意思,“我,我还没出过温阳城呢,不过以后我肯定要去都城看看的!我爹爹去过南阳城,他说南阳有咱们温阳三四个大,有十几个修仙家族呢!”</P>
两人说着话,就走过一座叫做南七桥的石桥,林自在在桥下买了一份烧鹅腿,一份羊脸肉,陶午抢着要付钱,林自在拦住他,“以后我们还会常常出来逛街的,难道天天要你给我和阿娘买午饭?”</P>
陶午听说以后还跟他出来,非常高兴,不再抢着付钱,却很狗腿地接过摊主捆好的两个油纸包,乐颠颠地跟在林自在后头,不停地指指点点介绍,“那一片儿有个河滩,我们常下河洗澡,你是女娃不能去,城西有个变戏法儿的,会喷火,改天我带你去看!”</P>
林自在点头,大步朝前走去。</P>
陶午追上去,“阿蘅,你别说,你走路还真像个小郎君呢!”</P>
林自在瞥他一眼,怎么就像男的了,挺胸收腹双肩平,很正常的啊。</P>
再看一眼身边经过的女子,虽很少有穿着绫罗绸缎的,但荆钗布衣之下,也是步伐袅娜,巧笑倩兮,林自在赶紧移开视线,这个不行,实在做不来!</P>
陶午知道自己大概是说错话了,连忙找补,“阿蘅,你爱怎么走就怎么走,怎么走都好看!”</P>
林自在眯着眼睛看陶午,“阿午,我听说你阿爹阿娘带你回娘家,其实是给你相看去了?”</P>
陶午顿时脸色涨红,“谁说的!就是我娘两年没回我外祖家了,我跟着去看看!谁要跟她们相看!”</P>
林自在还要再问,陶午一扬手,“阿蘅!那边有卖樱桃煎的!”说完拉着林自在的袖子就跑过去,买了一份樱桃煎,放到摊位一旁的小桌上,把勺子递到林自在手里,“你快吃!”</P>
“你不吃吗,怎么就买一份?”</P>
“我不爱吃。太酸。”陶午吸了一下口水说。</P>
30文一小碗的樱桃煎,也不过是20粒左右的樱桃,樱桃很红,泛着甜蜜的香气,林自在在滨城吃过不下二十个品种的樱桃,但没吃过这么小的,她舀起一个樱桃,想,樱桃小口,这嘴得多小啊!</P>
樱桃虽小,又在陶锅里煎出了汁水,糊了一层蜜汁,看着没有新鲜樱桃水灵,但吃起来又不同与果脯那种腌渍已久的齁甜,微甜可口。</P>
林自在赞了一声好吃,又跟摊主多要了一个木碗、一柄木勺,准备拨给陶午,“一起吃吧,我吃不了。”</P>
陶午拦她,“你多吃,实在吃不了我再吃。”</P>
林自在笑了,记忆里这个陶午还真是但凡有点什么好吃的,都会巴巴地送过来给赵蘅,陶母罗氏很是不喜,慢慢的,街坊中就有赵蘅贪吃的名声传出。</P>
她还是拨了一半的樱桃给陶午,“我吃不了这么多,咱们一人一半。”</P>
陶午美滋滋地吃了一个樱桃,连连赞叹,见林自在吃光了,又把自己才吃了两个的那份推过去,“你吃,我不爱吃甜的。”</P>
林自在觉得这个淘气的小子真的很有意思,都想伸手揉揉他的发顶。“我不吃,等下回去要吃烧鹅腿呢。”</P>
“哦,那还是我吃了吧。”陶午几勺子就把樱桃吃净,一抹嘴,“走吧,咱们回家!”</P>
自从林自在身子稍稍见好,杜氏就新租赁了一个房子,搬了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