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临城通判(1 / 2)

大宋小农民 沭河小花生 1206 字 11个月前

“赵大宝,对于他们的指控,你还有什么话说?”</P>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大爷无话可说!”赵大宝很强硬。</P>

“你的意思是他们都冤枉了你对吗?”</P>

赵大宝点点头,一副正是如此的表情。</P>

“呵呵,春月雅居后院的那十几具生命,难道没有一人和你相关?”</P>

赵大宝嘴唇咕哝两下,终于还是没有敢出声反驳。</P>

“先把他押回地牢,来日连同春月雅居案一同审理。”</P>

潘小安一拍惊堂木,带女犯。</P>

“堂下所站何人?”</P>

“小妇人王刘氏。”</P>

“你因何事入狱?”潘小安问。</P>

小妇人十六岁嫁到王家,早晚侍奉公婆。</P>

只一日小妇人病重,没有请安。家婆便把小妇人告到县衙。</P>

王赵氏,你儿媳说的可是实话?”</P>

那王赵氏一脸横肉,眼珠赤黄,只看相貌便不是善茬。</P>

大人,这小妇人平日里好吃懒做,与村中闲汉多有勾联,败坏我们王家门风。</P>

所以我才把她送到县衙,让其帮忙管教。</P>

“一派胡言”潘小安大喝一声。</P>

我早已派捕快许胜查明真相。是你与肉铺屠户勾联,被你儿媳王刘氏看见。</P>

她不去揭发你,你却反而诬告她。真是不守妇道的蛇蝎妇人。</P>

“胡屠户,你可认识这个妇人?”</P>

胡屠户满面通红,“大人,她叫赵常姐。是我的相好。”</P>

“王赵氏,你还有话辩解吗?”</P>

赵常姐转身就朝胡屠户扑去。“都是你这坏良心的,鼓动我做下的好事?”</P>

潘小安也不派人阻拦,由着他们撕扯。</P>

“王大郎何在?”</P>

“大人,小人在这里。”</P>

“你这媳妇可还要得?她无端被人投入牢中,你却连看也不看,管也不管。夫妻之情何至于薄凉至此?”</P>

“大人,小人,小人…知错了!”</P>

“既然知错,还不带你媳妇回家。”</P>

赵常姐这时也不撕打了。她起身也要跟随儿子回家。</P>

“王赵氏,你就这样走了吗?”潘小安呵问。</P>

“大人,饶过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P>

“刘师爷,凭白诬告,不守妇道,依律何判?”</P>

“回大人。所告若有实据,当有奖赏。若是无凭无据,掌嘴三十。破坏纲常,依律流放。”</P>

早有捕快拿出掌嘴令牌,怒目而视。</P>

王赵氏被吓到嚎啕大哭。</P>

王大郎赶忙帮助求情道:“大人,小人愿意代母受过。”</P>

潘小安点点头,“你倒是有几分孝心。也罢,且把她的惩罚先行记录在案,若是再有苛待儿媳之举,一并责罚。”</P>

“胡屠户品行不端,罚银二两。枷锁示众三天。”</P>

潘小安接连又审了几个案子,都是一些家庭纠纷,鸡毛蒜皮的小事。</P>

便是这点小事,就被投入牢中,何其冤也!</P>

“带女监。”</P>

两个胖女监被带了上来。她们跪在堂下,不敢声张。</P>

“刘师爷,宣读一下她们的罪状!”</P>

刘师爷站起来,清清嗓子,抑扬顿挫的读起来:</P>

一:滥用私刑,苛责犯人。</P>

二:借机索贿,手段歹毒。</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