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罂只当少年柑橘在作一个美梦:“等到你胡子都白的时侯吗?”就算这人能做到位极人臣,那不成七老八十的老头子了吗?那时侯,她只怕已经儿孙满堂了。所以,她的病人要做梦,她也不好戳破人家的美梦。
或者,这位现在是要娱乐一下她,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甘夜却正儿八经地回道:“不,我只需要两年。姑娘两年后才十六岁,我就算到时做不成相爷,也还不算耽搁了姑娘的青春。所以,我们来个约定吧!两年后,只我要做了相爷,姑娘就做我的相爷夫人,如何?”
如果他在两年之内做不了大楚的相爷,那他也还是燕国的相爷。所以,小姑娘,你上当了!只要你应诺,你就是我的相爷夫人。
夙罂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不知自己被某相爷坑了,还笑眯眯道:“成!两年之内,你果真做了相爷,我就答应做你的相爷夫人。但是,倘若你做不到的话,你就做我的奴仆两年,如何?”
想占她便宜?没那么容易。其实,她心中早就有一个打算,计划两年后要去一趟燕国,到时她需要一个带路的人。倘若这个人当真是燕国人,那就是她最佳的带路人。既然要赌,总得让对方付出点什么代价。
甘夜笑得恣意地眯着一双凤目,嘴角轻勾,因为胸有成竹,胜券在握,他笑得邪肆:“可以,一言为定。这事需白纸黑字,有凭有据才好。你稍等,为恐有人反悔,我得立个字据为凭。”
甘夜“唰”一声从百部的练字纸中抽出一张纸来,用了百部的笔墨,挥洒自如地写下了一张字据,生怕夙罂小姑娘到时反悔。
夙罂向来是一诺千金的人,而且,她和人约定的事不需要笔墨纸砚,只需要口头约定。因为没有人能违她的约,她没想到甘夜这么认真地当场就写了字据。
甘夜写好字据,立马递给夙罂:“你看看,我字据立得可行?你可需要补充?”
夙罂接过来,看着甘夜写的行书,还没看内容,光是书法字体便被惊艳了一把。这古人就是古人啊,这行书写得如此的遒媚劲健,笔法秀逸,墨彩艳发,当真是奇丽超绝,动心骇目。
能写出一手这样的书法,字字蕴藏着笔者圆熟的笔墨技巧、没有深厚的功力、广博的素养和艺术情操是写不出这么有气势的字体来的。夙罂有些惊讶地抬眸看了柑橘一眼,桃花美眸中并不掩饰她的欣赏和钦佩。
不过,就算是书法能和王羲之相媲美吧,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两年之内要做到位极人臣?以为朝中那些人都是吃屎的废物吗?这位少年为何笑得那么自信?那样子,就象他胸有成竹,已经高中状元,就要抱得美人归似的。
太自负了!太自负的人是会吃亏的。夙罂朝着甘夜冷冷地一笑,读了一遍他写的契约书,觉着没啥毛病,是她说的原意,他若做不到,就做她的奴仆两年。两年足兮,她挥毫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指印。夙罂不知道,她这一按,就把自己给卖了。
甘夜写了两份,他签的是柑橘这个名字。夙罂瞧了一眼,也没说什么。和她签约,不管他签的是什么名字,哪怕是假名,或者就算只是口头约定,到时他若敢毁约,她会取他性命。
一人一份合约。
夙罂收下合约,转身离开。甘夜眯眼看着夙罂离去的窈窕背影,一抹奸计得逞的惬意让他邪肆地低笑了一声。而他旁边的百部却一直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对他投以一抹同情。因为,百部也太相信他的少谷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