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败狼群最好的办法就是击杀狼王,次之则是击杀所有的头狼。
这几天的沙漠急行军,除了研究这些沙子之外,梅杰克就是练习狙击枪的本领。他本是魔术师,对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有着超强的控制能力,尤其是手眼协调,绝对是大师级的层次,感知力和稳定性更是一绝。
这点,就连墨礼鸿都惊叹不已。梅杰克除了体能上差一点之外,其他的都能够达到狙击手的标准。甚至能够在三百米的距离,命中胸靶,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
为了给狼群一个教训,梅杰克终于鼓足了勇气,举起了他手中的步枪,向着沙丘之后瞄准。只是狼王一直都隐藏在沙丘之后,它似乎也在惧怕人类的火器,迟迟不肯露面,只是安排几头强壮的沙漠狼在沙丘之巅指挥着战斗。
墨礼鸿和梅杰克几乎同时开枪,击杀了两个头狼。子弹巨大的动能,几乎直接将野狼的天灵盖掀开,鲜血洒满了整个沙丘。
野狼一方的智慧很高,它们可能也想不到人类竟然有如此超远距离的杀伤武器。在短暂的错愕之后,所有头狼全部都混进了狼群中,这样墨礼鸿和梅杰克就是想锁定目标,都十分困难。
两人连开两枪,射杀四头野狼之后,人类这边欢呼起来,如果墨礼鸿和梅杰克两人按照这个速度杀狼,那么很快狼群就会被蚕食殆尽,原本有些劳累的精神,顿时受到了鼓舞,兴奋起来。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速度。
“安静!”船长挥舞着军刀,有些恨铁不成钢。
狼群之所以没有全部隐没,显然对方还有后手。
果然,在短暂的休整之后,狼群再次发起了冲锋。狼王一声狂躁的嚎叫,让整个狼群都变得兴奋起来,野狼们疯狂地向着阵地扑来,队形十分散乱,推进速度也是极快。
这种散乱的阵形,让枪手们有些无所适从,更何况这些野狼似乎受到了某种节奏的指引,在受到光照的那一刻,几乎是全体闭上了眼睛,向着营地狂冲。
枪声再次响起,不过很是散乱,显然商队和万家的战士都被狼群这种不要命的气势所震撼,甚至忘记了开枪。
“狼群疯了,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疯狂的狼群再次给出了答案,他们就是死也要将鲜血洒在我们的营地上。我看到很多中枪的野狼,挣扎着站起身来,跟在狼群的后边,将鲜血一路洒在了我们的营地之中。
忽然,一声狼嚎再次响起。已经窜到了阵地还活着的野狼,却是原地站着不动,大有引颈待戮的神情。
战士们惊呆了,他们正举着手中的军刀,见到这一幕,虽然很是惊奇,却依旧将军刀送到了野狼的脖子上,砍断野狼的动脉。
“用钝器!”船长赶忙呼喊着,指挥着队员们不要用利器,可惜为时已晚。待所有人醒悟的时候,野狼的鲜血已经洒满了整个营地。
天上传来沙漠鹰隼的叫声,浓重的血腥气已经充斥着天地,吸引着无数的嗜血生命。
无数的沙鼠正探出头来,向我们的营地张望。
数条响尾蛇也将尾巴拍得猎猎作响,等待着这场鲜血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