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狼妖(1 / 2)

春夜疾雨 青梅排骨 1193 字 9个月前

金光同宋珩过了几百招,渐渐的,金光发现它有些力不从心了,到底是化形,功力只有本体的六七成,它若以本体现身,哪还能让宋珩跟它周璇这么久?

金光逐渐表现出不耐,几次攻击都冲着缇春而去,宋珩就好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一样,让它无从下手。

金光想了想,今晚确已不是抓走缇春的最佳时机,于是它找准机会,化作一瞬本体,给了宋珩致命一击,随之遁地逃走,临走前,它留下话:“宋珩,我还会再回来的!”

宋珩接了它那一招,胸腔都泛起嗡鸣,他站在原地缓了会儿,眸色恢复清晰时,金光已经消失不见了。

迟鹰跑过来,上上下下将宋珩检查了一圈:“公子,你没事吧?”

缇春也跑过来,美眸里映着关切,宋珩点点头,神色还算柔和,缇春放了心,道:“刚刚那一瞬,它是不是现形了?”

迟鹰肯定道:“是,我看见了它的爪子,尖锐的,很像是狼爪,公子,没准它真的是狼豺那对兄弟的狼兄,你就让我带人去它们的居所看一眼吧!”

宋珩沉默不语,俊美的脸上凝着股肃意,缇春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抬脚走向刚刚金光离开的地方,她低下头,仔细地看着地上的枯叶,然后从其中拾起一撮毛发:“这是……狼毛?”

迟鹰心跳骤然加速:“拿来看看!”

缇春走回来,将那撮毛发展示给宋迟二人看。

迟鹰盯着它,又拿到手里仔细地辨认了下,随后激动地道:“真的是狼毛!公子!”

他殷切地看着宋珩,只待宋珩一声令下。

缇春看着他的眼睛:“你可是觉得哪里不对?”

宋珩像在思考,半晌后回过神,“没有。”说完,他看着迟鹰,“那你就回折柳司,带上人到城东八十里外看看吧,记得小心,那里妖群不少。”

“好!我这就去!”

迟鹰自领了一辆马车先他们一步回城,缇春和宋珩便上了另一辆,直到近子时,他们才回到宋府。

回到房中,阿覃连忙叫人给缇春备水,“真没想到只是出去一天就这么心惊胆战,姑娘,我们明日可不要再跟着宋大人了。”

缇春笑说:“眼下却是不跟不行了,没看那金光今日说,它已经盯上我了吗。”

阿覃忧心道:“那、那还能宋大人去哪,我们就要跟到哪吗?就没有什么术法,能让我们待在宋府不动,就不会有危险的?”

缇春摇摇头,她坐在梳妆台前,将首饰一一卸下,最后留了那只剩一只的珍珠耳饰在手中把玩,“原本今日在柳家,我们已几乎能断定那道金光也是兽妖,没想到随后就确定了它的身份,只是有一点我想不通。”

阿覃问:“什么?”

缇春柳眉微蹙:“金光第一次来抓我的时候,我们都以为它是贪图我的美色,而宋珩刚好利用了这一点,从上京近几年的少女失踪案中找到了关于它的蛛丝马迹,也就有了今日探查柳家一事,可是刚刚,他表现出来的意思,是想抓我回去,给豺狼当第十三位新娘,所以,他到底想干什么?”

阿覃努力想了想,神色有些纠结:“或许……这二者并不冲突呢?”

缇春抬起眉毛:“为何?”

阿覃笑道:“宋大人刚不也说了吗,因为上京短时间内不会再有第十四位新娘,所以它们只能把目光落到你这位第十三位新娘上,当然,也有可能,它一开始奔你来就是为了你新娘的身份,至于从前那些少女失踪案,只是碰巧。”

“碰巧?”

“嗯,对。”阿覃思忖片瞬,道:“我记得姑娘以前说过,只要是做过的事,就一定会留下痕迹,任时间、空间再变换,都会有永远不会被抹去的一部分,所以那些失踪案能被查出来,并不奇怪,何况那日我们听它说的话,一看就是老手,所以就算知道他之前做过,也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