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齐百春只身退敌(1 / 2)

侠左,剑右 逍遥小师叔 1645 字 10个月前

十里镇西边不远处,有一条河。</P>

这条河,名曰蕊仙河。</P>

取自诗句:十里春风,二分明月,蕊仙飞下琼楼。</P>

传说曾有花仙临凡,在此沐日浴月。</P>

小时候,刘大宝经常拽着陆天明在河里找仙女。</P>

仙女没见着,妇人倒是挺多。</P>

刘大宝非指着她们说,都是仙女。</P>

陆天明说哪是什么仙女,明明都是街坊邻居。</P>

然后,两人便盯着仔细鉴别。</P>

天气好的时候,能在河里泡一天。</P>

再次回到这条河边,陆天明有些许感慨。</P>

陪他泡澡的人,现在还躺床上。</P>

醒是醒了,就是不听劝,药不吃,针不扎。</P>

说什么要是离开十里镇,还不如死了算了。</P>

没辙,忙完这边,还得亲自去劝。</P>

此刻,河边坐着个带斗笠的汉子。</P>

汉子在钓鱼。</P>

用他的长刀。</P>

刀尖处有一豁口。</P>

鱼线正好卡在里面。</P>

“你来了?”北枫没有回头,注意力都在鱼漂上。</P>

陆天明在不远处坐下。</P>

“你约的地方,够特别。”</P>

陆天明捂嘴轻咳。</P>

河边,风大。</P>

“习惯了,热闹的地方不好说话。”</P>

“是不好抛尸吧?”</P>

汉子回头,见到陆天明的第一眼,眼里闪过一丝异色。</P>

年轻,比那年他带兵打仗时还要年轻。</P>

“我做事比较讲规矩,管杀管埋,不像你,杀了不管,等着人来查,找的地方合适,能省不少事。”</P>

陆天明同样在打量北枫。</P>

脖子上的伤疤异常骇人。</P>

眼神凛冽得像大楚长城外的西北狼。</P>

果然,杀过太多人,眼神就会变成冬天房檐上的冰凌,锋利、寒冷。</P>

“一百多号人,怎么埋?”陆天明平静道。</P>

“埋不了,可以烧。”</P>

鱼漂下坠,北枫起竿。</P>

运气不好,鱼线断了。</P>

长刀归鞘,北枫起身问道:“要不要换个地方?”</P>

陆天明摇头:“无妨,老毛病,好不了也死不去,能忍。”</P>

北枫重新坐回原位。</P>

沉吟片刻,说道:“正式介绍一下,车马部江州总司马夫,北枫。”</P>

没有具体头衔,想来是编外人员。</P>

“十里镇秀才,陆天明。”陆天明回敬道。</P>

“不是剑神?”</P>

“不敢当。”</P>

“齐大人说你是人中龙凤。”</P>

“谬赞了。”</P>

北枫用那双如鹰般的眼睛锁着陆天明。</P>

“我猜猜,巡检司被灭的理由,刘大宝,对吧?”</P>

陆天明点头,平静如水。</P>

“你不害怕?”</P>

“害怕什么?”</P>

“呵。”北枫嘴角扯动,“当年,我跟你一样傲气,但是杀完人,我会害怕,害怕他们到梦里来找我索命。”</P>

“再杀一遍就是了,人还能怕鬼?”陆天明理所当然道。</P>

北枫愣住。</P>

自己怎么就没想过这样的方法。</P>

想起那些年梦中惊醒,北枫顿觉自己配不得将军二字。</P>

活人,还能被死人吓着?</P>

“本来,灭巡检司这活,是我来干的。”</P>

“听风姐说过。”</P>

“但你做了,不合规矩。”</P>

“所以呢?”陆天明侧目,眼神冰冷比之北枫不遑多让。</P>

“所以我来跟你讲道理。”</P>

“用刀?”</P>

“你这么凶做什么?你帮我把事做了,我还能灭口不成?”</P>

北枫有些诧异。</P>

不远处坐着的这小子,气场竟然不比自己弱。</P>

到底是经历过什么,如此老成的同时,又全身是刺。</P>

沉默片刻,等气氛稍微缓解。</P>

北枫又道:“兵部动车马部的人,所以我来了,刘大宝的仇,即便你不报,我也会帮你报。”</P>

“你的意思是?”</P>

“闵昌,你别插手。”</P>

“你如果顺道来的时候就把他杀了,何至于现在跟我商量。”</P>

北枫摇头:“不好杀。”</P>

“太强?”陆天明疑道。</P>

“不是。”</P>

“县衙?”</P>

“不错,县衙跟巡检司不太一样,各部都有人,牵扯的势力太多,车马部的仇要报,但地点得选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