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天明暗叹一声。
他问潘宏财儿子的去向,其实是故意的。
实在辨别不出霁月是谁,他只好再试试来到客栈后第一眼见到的潘掌柜。
如今潘宏财头脑清醒,说话没有破绽,陆天明只得放弃。
正寻思着吃完饭要不要去街道上逛逛。
门外突然传来响动。
然后他就看见满身风雪的疤二娃站在了门口。
疤二娃是客栈里的长工。
陆天明对这小子的印象,基本就是个受气包。
以前写信路过顺风客栈时,经常能听到潘宏财呵斥疤二娃的声音。
笨、蠢、憨,几乎所有代表脑子不灵光的词汇,都曾被潘宏财用来定义疤二娃。
总之这小子勤快归勤快,但永远都入不了潘宏财的法眼。
当然,即便如此,潘宏财也从来没有赶走疤二娃。
看见陆天明趴在桌上。
疤二娃腼腆笑了笑。
这家伙历来都不善言辞。
所以把身上的蓑衣和斗笠放下后,迫不及待就跑向了传来声响的后厨。
“站住,你跑什么?”陆天明忽地喝道。
疤二娃年纪比陆天明小一些,平时没时间玩,也玩不到一起。
这会被陆天明叫住,显得又疑惑又害怕。
“我...我来迟了,不赶紧进去帮忙的话,掌柜的又要骂我了...”
看见对方那谨小慎微的模样。
陆天明立马泄了气,这不还是十几年前那个疤二娃吗...
疤二娃刚一进去。
后厨便响起潘宏财的吼声。
“小兔崽子,你还回来做什么?怎么不死在外面?”
陆天明苦涩笑笑:“合着,还真就只能故地重游了?”
说归说。
他却没有马上离开。
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包括劳累过后的饥饿感。
就这么出去的话,不被冻死,也得被饿死。
更别说去找飞剑霁月掰扯了。
到时候醒过来,成了傻子就亏大发了。
等了好半晌。
潘宏财和疤二娃总算把做好的饭菜端了出来。
很丰盛,都是陆天明记忆中小时候喜欢吃的东西。
更准确来说,因为小时候在顺风客栈内遇到什么吃什么,所以潘宏财做的菜才特别合胃口。
“谢谢你潘叔。”
在幻境中享受到了一番安宁,陆天明发自内心的开心。
潘宏财没所谓的摆了摆手:“别跟我矫情,你出力气,我出菜饭,互不相欠。”
陆天明笑了笑,端起碗拿起筷开始狼吞虎咽。
旁边疤二娃看的惊奇。
“天...天明哥,有这么香吗?”
啪——!
潘宏财一筷子敲在疤二娃的脑袋上。
“你别特娘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实在觉着老子的手艺不怎么样,要不要出去待两天试试?”
疤二娃讪讪低下头,一言不发举起了筷子。
潘宏财骂归骂,但对疤二娃却是打心里的照顾。
这第一块红烧肉他没往自己嘴里送,而是直接夹到了疤二娃的碗里。
哪知后者突然苦脸道:“掌柜的,我吃不下这么油腻的肥肉...”
“呵,”潘宏财气笑了,“你小子,平时再怎么没胃口,红烧肉都得吃上小半碗,今个是怎么了,回家一趟,口味都变了?”
疤二娃闻言也不多话,苦着脸将那坨红烧肉塞进了嘴里。
旁边陆天明微微眯了眯眼睛,随即又装作没事人一般,大口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