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太章还给你们留下上百万战傀,因为这里是书院的别院,又一直在我的手里,那些等待成为战傀的灵魂,都给你仨放着呢。行了,放出来吧,开工。”</P>
徐通扬放出牙喜魂,这家伙身材高大,闻先生的脑袋刚刚高过他胸口,徐通扬的脑袋高度也不过跟他肩膀平。因为徐通扬不发出指令让他打,牙喜魂身为工具,只是站着,目不旁视。</P>
闻荒招呼三人都转到牙喜魂身后,一指他后脑勺:“玉枕是门,百汇是口……”往下,念念有词,三人一个字也听不清楚。</P>
闻荒轻轻一跳,一根食指朝牙喜魂的玉枕一点,另一个手掌等在百汇上,几乎和食指同时按下。手一握,顺势把战儡牙喜魂推倒在地,坐在它身上。</P>
闻先生看看三人,说:“不是学了不少符咒吗?这个比那个高两个层级,不能出声,你们听见哼哼唧唧,那是吓唬人的。我传音入密,只有一遍,必须牢记。”</P>
好大一阵,见三人都点头,看包凌霄,小包答道:“我也记熟了,终生不忘。”</P>
闻荒摊开手掌,手心里一颗小丸子,比绿豆还小,灰蒙蒙的不大好看,倒是圆溜溜,还有些闪光的样子。</P>
闻荒:“这是丑恶之魂,一生作恶多端,食魂无数,养不出晶莹剔透,只能是冥顽不灵灰败不堪。生有光泽,不是今生尚有善行,而是功力深厚使然。火能发光,发光的不都是火。</P>
“魂如小豆,其轻不如鸿毛万分之一,稍不留神,就会飞散,再无踪迹可寻。所以,摘魂必须选择无风无云无禽兽出没之所,百丈之外一只老鹰飞过,就能把你摘在手里的魂扇到千百里之外,再也找不到踪迹。你找不到,不一定别人找不到。一只蚂蚁把这颗魂丸吞食,它会在一百天之内成为威震四方的大魔头,功力不在牙喜魂之下。想想看,我闻先生这样的,遇到副督也不是对手,何况别的小角色?</P>
“无人、无禽兽找得到这颗魂丸,其实更可怕,他享受日精月华,万年以后,牙喜魂就会满血复活,出来报仇雪恨。会是什么结局,只怕,三岁小儿也能猜出五六分。因此,摘魂第二,摘魂之地第一,选不好,宁愿堵着,等待时机。</P>
“我们不能拿着这个小丸子跟人对阵,那不是丢人,是丢魂。看好了,还是那段咒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