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清点战利品(1 / 2)

回到旅店房间,洗了把脸,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家人们谁懂啊!太紧张了有没有,当时没有时间多想,现在办完事了,想想还挺后怕的。

何大清倒了满满一杯水。

“咕咚咕咚。”

“啊!……”

“真是解渴,累死老子的,今晚这买卖干的不亏。”

“清点我的战利品去。”

念头一动,进入了【避难房间!】

“哟呵!不错啊!这奖励真不赖!”

精装房,全套装修,自带家具电器,锅碗瓢盆,洗浴用品,该有的都配齐了。

“真好!以后时不时的都可以进来享受一下精装房的生活了。”

到处参观,不长时间,就已经在房里看了一圈。

回到客厅,把战利品聚拢到一块。

打开两个小箱子,全部都倒了出来。

一堆银元,全部清点过后,包着红纸的银元一共有22捆,每捆50个,一共是1100块现大洋,其他零散的全部加起来有240块现大洋。

小匣子里的金条,经过清点,大黄鱼12根,小黄鱼21根,其他零散的六根小黄鱼。

总共是1340现大洋,大黄鱼12根,小黄鱼27根。

“哇哦,哇哦!这是自己和老爹几年的工资来着。”

民国时期金条分为:“大黄鱼”和“小黄鱼”。

“大黄鱼”指十两一根的金条,折合现在的重量是312.5克。

小黄鱼是一两一根的小金条,折合现在的重量是31.25克。

本来“大黄鱼”是通行的规格,富有家庭通常会存几根金条作为压箱底钱。

但是后来金贵银贱(民国时的法币是银本位,最早一元法币就是按一枚银圆定价的)!

普通百姓也纷纷想买黄金,而“大黄鱼”显然太贵买不起。

所以金店就铸造了1两一根的小金条,俗称“小黄鱼”。

何大清掰着手指头算着。

大黄鱼12根,312.5克x12=3750克。

小黄鱼27根,31.25克x27=843.75克。

合计:3750x843.75=4593.75。

而民国时期,黄金都是按照,《两》作为计数单位的。

民国初年黄金与银元比值为一两黄金换40块银元。

根据民国不同时期一两黄金与银元兑换比大约在35~45枚之间,至于法币金圆券之类就不好说了。

【作者就把兑换比值,定为一两黄金兑40块银元好了】

12根大黄鱼,120两x40块银元=4800块块银元。

27根小黄鱼,27两x40块银元=1080块银元。

何大清一通换算后,呼吸都变粗重了几分。

“啊!7220块银元,我草……我的天。”

“我成三分之二个万元户了,还是在民国时期,我是谁,我在哪,这是真的吗?”

“如果不是因为现在是,七七事变爆发前,不想事情扩大,真想顺手干掉,这一伙鸦片贩子,卖国求荣的东西,满清倒台前,跟在鹰国屁股后头当鸦片分销商,现在民国了,就跟在小日子屁股后头当鸦片分销商,而且貌似这背后还有西方的资本存在。”

“和后世一样,都是一些慕洋犬,外国月亮比国内圆的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