叽叽就是那只小兔子了,这是周小宝给它起的名,还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好玩伴。
沈裴之有些无奈,他又不是小孩子,怎么可能会和动物玩。
不过看这兔子肥肥的,做成麻辣兔子应该会很好吃。
叽叽仿佛看懂了沈裴之大灰狼一样的眼神,拼命地蹬着后腿,往周小宝怀里钻,离沈裴之远远的。
突然,沈裴之闻到一股很特别的香味,他之前从未闻到过,是从里面传来的,于是他好奇地起身往厨房走去。
厨房里,周慕云正把桂皮,香叶等香料往锅里到。
看到周慕云的动作,沈裴之很是吃惊,这些不都是药材吗?
怎么,这丫头已经疯癫到要把药材做成饭吃了?
这吃法多少还是有些超前了。
在看到周慕云把糖往锅里放,他的嘴角更是夸张地抽了抽,明显是对这锅食物不抱任何希望了。
周慕云看到沈裴之冰山脸下隐隐露出来的嫌弃,浑身上下都写着抗拒二字。
但笑不语,等会儿,他就知道什么叫美味了。
饭菜很快上桌,周慕云不仅做了红烧肉,还做了其他清淡的小菜,摆了满满一桌,毕竟有客人来,还是要丰盛一些。
周小宝看到满桌子美味,双眼都在放光,但他很有教养,餐桌礼仪,饭前洗手什么都一个没忘,像个小大人似的招呼着沈裴之落座。
沈裴之没想到正品竟然看上去竟然非同一般,卖相极佳。
每一块肉都被酱汁包裹着,显出一种油汪汪的色泽,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增。
沈裴之甚至感觉到肚子可耻地咕噜咕噜叫起来。
一入口,沈裴之更是瞪大了双眼,被惊得说不出话来。
肉质软糯,肥而不腻。药材与食材完美融合,让原本单调的肉味一下子变得丰富起来。
沈裴之本就不通厨艺,而沈大郎一个糙汉子笨手笨脚,能做出来就很不错了,更别说能做得美味了。
沈裴之的口腹之欲硬生生被沈大郎那难评的厨艺给压下去了。
沈裴之为他刚才在心里对红烧肉的无礼而道歉。
好吃好吃。
这个尝尝,嗯,好吃~
再尝尝这个,嗯,新鲜~
(嚼嚼嚼)为什么一盘简单的炒菜(嚼嚼嚼)都这么好吃。
沈裴之几乎是眼含热泪地吃完这顿饭。
看着沈裴之埋头干饭的样子,周慕云有些惊讶,没想到沈裴之看着文文弱弱的,干饭比她还猛。
吃完后,他优雅的擦擦嘴,文质彬彬地向周慕云表达感谢,感谢她的盛情款待。
便提着周慕云给沈大郎打包的饭菜告辞了。
回到家中,沈大郎手里捏着一个馒头,嘴里还鼓鼓囊囊地嚼着猪肉青菜拌饭,这是沈大郎自创的,还美名其曰把饭和菜拌在一起吃省事又省力。
看到沈裴之回来,沈大郎招呼着沈裴之来吃饭。
沈裴之瞥了一眼那饭,眼里是王之蔑视,径直往自己房间走去。
沈大郎自然看到他手里的餐盒,眼睛瞬间瞪得像铜铃那么大。
他丢下手里的饭,毫无形象地追着沈裴之讨食:
“裴之裴之,是不是沈姑娘又做好吃的了,分哥哥吃点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