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在大部分的中国人印象里,在全世界很多人的印象里都有那么一个人。那个人身穿一身黄色连体的紧身运动服,用的武器是双截棍,他喜欢怪叫。那个人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推陈出新,别开天地,创立了截拳道。他将一次写入英语词典,开创了功夫片,并将中国功夫推向全世界。他是首位打入好莱坞的华人影星,是MMA混合格斗之父,UFC起源者。他是一代宗师,是武之圣者,是武哲先驱,是全世界每个华人心中的骄傲!
他,是李小龙!
不过在李小诺的印象里,有两个这样的人。第一个人自然是闻名世界的自己的偶像李小龙。另外一个人也经常穿着同款黄色的运动服,脖子上挂着一根双截棍。并且,他也叫做李小龙。不过这个李小龙是他们学校的体育老师。他父亲是世界巨星李小龙的粉丝,刚好自己也姓李,跟李小龙是本家,于是为了纪念李小龙,他便把自己的孩子取名叫做李小龙。这个李小龙长大之后,也视李小龙为偶像。
李小龙在涯海市一中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眼里那也是神一般的存在,都对他怕得要命。一般他出现的地方,再淘气的学生也不敢造次。这是因为李小龙最喜欢讲道理,不过却是用手里的双截棍讲道理。一般韦大宝这几个人看见了李小龙,就跟老鼠见到猫一样。不过这一次,他却觉得这只猫儿太亲切,太可爱了。他忽然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李小龙更好的老师了。
“李小诺!注意你的称呼。叫我李老师。怎么回事?怎么又打架啊?”李小龙脸色一沉,拿着双截棍上前几步,来到几人跟前。
“老师,这事跟小诺没关系。是我挑起的事情,你要找人惩罚的话,就惩罚我吧。”不等李小诺说话,李小然却是抢先一步把事情说了出来,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似乎本来就是他的责任。
李小诺看着挺身而出的哥哥,既是感动又是心酸。从小到大,自己犯了错,老哥都会帮自己顶着,挡在自己面前。不过,老哥,我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面对一切了。
“好了吧,李小诺什么人,别人不清楚,难道我还不清楚啊?我知道你们两是亲兄弟,感情好。不过,你也用不着这样帮他。说事情不是他惹的,谁信啊?”对待这位学习成绩全校第一的模范生,李小龙的态度自然客气了不少。李小然不只是学习成绩第一,又是校篮球社的社长,还是负责的班长。长得帅,懂礼貌,听话,这样的学生,有哪个老师不喜欢呢?
“是的,老哥。李老师说得对,事情跟你没关系,你就别往自己身上揽了。从小到大都这样,没意思。”李小诺懒懒地笑道。他说话口气随意平常,可心里却是异常温暖。
高思雨听了这话,不由想起一起长大的三个人里面,李小诺年纪最小,也是最调皮的。从小到大,每次他犯了错,都是小然帮他顶着,护着他。她看了这两兄弟一眼,不由温馨地笑了笑。
李小然知道弟弟的话说得不错,不过这一次事情的确是自己惹的。他还要解释,李小诺却给他使了眼色,让他不必再说了。
“好感人的哥哥和弟弟啊。甘步新,你去换身衣服,然后你们五个自己去教导主任那里。”李小龙挥了挥手里的双截棍,示意那五个家伙赶紧走。
李小诺看着迅速离去的五虎帮,无奈地耸了耸肩,说道:“那我呢?小龙哥,怎么处理我啊?”
李小龙道:“老规矩呗,你每次犯的事都是大事,不在我的处理范围之内。走,老地方,校长室去。”
“好吧。”李小诺道,“老哥,小雨,你们先走吧。”
去校长室的路,除了校长于天以外,在这个学校里应该没有比李小诺更熟的人了。教导处,校长室,他是常客。因为常常犯错误的缘故,还是大错误的缘故。一般来说,他以前的班主任老唐的办公室基本上是容纳不下这尊大佛的。再者,李小诺就算犯了错,老唐也不会像别的老师那样处罚他。
约摸十多分钟后,李小诺与李小龙便来到了行政楼里校长室外。校长室的门关着。校长于天应该还在里面工作,新学期,他要安排很多事情,工作很忙。可是为了自己,他也只能抽出一部分时间了。想到这里,李小诺不由有些惭愧,看了一眼关着的门,又看了一眼李小龙,说道:“小龙哥,要不还是你来敲门吧?”
李小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校长要见的人是你,不是我。还是你开门吧。怕什么,你又不是第一次来了。我在楼下等你。”言罢转身就走,背对着李小诺挥了挥手里的双截棍,算是挥手。
“咚!咚!”李小诺知道躲是躲不掉了,还是硬着头皮敲门了。
“是小诺吧?进来,我就不给你开门了。”校长室里传来了校长于天的声音,他的语气并不严厉,反而透着一股长辈对于小辈的关切。
李小诺推开门进去,顺手带上门,然后走到于天办公桌前面站在那里。他随意瞥了一眼,于天正在写什么东西,内容好像是跟这个学期第一次的教学会议有关。他对这些不怎么感兴趣,也懒得去看,只是看于天这么认真负责的工作,那一笔一划写的都是正楷,有些不忍心打扰他。不过自己总不能在这里一直干站着,等他忙完再招呼自己吧?于是轻声道:“于伯伯。”
“嗯。”于天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说道:“小诺,这个暑假你好像过得不怎么样嘛。我手头还有点事情,等我几分钟。”
“是过得不怎么样。您先忙,我站会儿。”李小诺小声自言自语地说道。他喊于天伯伯是因为他是自己老爸李正锋的大学学长。他纵然在学校里我行我素,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不过校长还有几个老师是他发自内心里尊重的。至于于天,除了因为他对自己很好,和他跟老爸的关系之外,更因为于天是一个对学生极其负责,工作十分认真的缘故。他的为人处事,它的学识,风采,气度都让李小诺为之心折。在他的印象里,于天是个一米八的魁梧男子,看起来好像永远都只有四十多岁的样子。他相貌儒雅,气度不凡,两道剑眉更是不怒自威。他总是一身黑西装,皮鞋铮亮,衣着得体。他很守时,手腕上总是带着那只很老的上海牌的手表。这是一个严谨,内敛,从容,谦逊的男人。李小诺在李正锋那里了解过他的背景,资历,处事能力,在他现在这个年纪,本该有更高更好的作为,可他却是十数年如一日,安心地在涯海市一中当校长。李小诺很奇怪,老爸那个时代的学生,身上都有着一股毛主席诗词里说的书生意气,挥斥方遒那种风采。他们很有朝气,充满自信与激情。不像这个时代的青年人,大多都是呆滞,幼稚,脆弱,沉沦,多愁善感,浑浑噩噩的。那种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风采气度,在现在的青年人身上基本上见不到了。那也许是那个时代的风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