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大明有严律,书名《大诰》(2 / 2)

鉴于明朝的社会背景。

法律的严格程度自然也要受到一定的影响。

明朝初期。

官员大肆贪墨,腐败成风。

其中最为著名的。

便是兵部侍郎“王志勾”捕逃军等事。

受赃二十万(贯)!

此事的真相倒也简单。

兵部侍郎王志凭借自己的职务之便,在追捕逃兵或处理军务的过程中贪赃枉法,连一国之本的兵部都贪婪成性

可见!

大明官吏的贪污风气已经严重到了何种地步?

说到这。

林夏稍微迟疑了片刻,像是在顾虑着什么。

但很快。

犹豫的神色从林夏的脸上一闪而逝,继续自顾自地说道。

“试问。”

“可有人曾想过,官员如此腐败,那这财从何而敛?!就只是达官显贵吗?!”

“我看未必!”

“归根结底,他们腐败的资本还是来源于百姓!”

“对民众的欺压;剥削百姓已经是贪官污吏们心照不宣的默契,而无辜百姓被剥削的没有生存的成本。”

“民脂民膏?!”

“依我看。”

“说是民血民肉也不为过!”

林夏这番“打抱不平”的话说出来,直播间里的人顿时全都沉默了。

是啊!

官员贪污成风,腐败成性。

听起来倒是轻巧,可隐藏在事情背后的东西呢?!

说了一大通话。

让屏幕前的无数观众知晓了大明官场的黑暗程度之后,林夏再次回归主题,跟众人详解起了“郭恒案”。

“郭恒案后。”

“明太祖还特意编写了《大诰》一书,在书中,详细地列举了郭桓贪污的方式和数量。”

“产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粮,合上仓四百五十万石。”

“其郭桓等止收陆拾万石上仓,钞八十万锭入库。以当时折算,可抵二百万石,余有—百九十万未曾上仓。”

“郭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钞五十万贯,致使府县官黄文等,通同刁顽人吏沈原等作弊,各分入已。”

如此胆大包天的贪赃枉法行径,叫明太祖如何能忍?!

斩首?!

斩一万次都不亏!

除此之外;大诰·谕官无作非为第四十三篇提到过。

“诸衙门官到任,朕尝开谕,无作非为”

“去后曾几人依朕所谕?”

“到任之际,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朕尝闻,谕之际,甚是明白,往往不依朕言,反自取祸!”

简而言之。

这些话的大致意思便是,明太祖未尝不是没有告诫过那些官员。

可最后呢?

不过只是化为耳旁风罢了。

既然如此。

那明太祖又何必再浪费口舌?!

也正是因此。

在重典治吏方面,明太祖比“以刑杀为威”的始皇帝还要猛上不少。

当然。

两人的下场倒也出奇的相似,皆是被不明所以的后人冠以了“暴君”之称。

至于《大诰》一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