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车子后,魏元就和廖文媚一起在附近的地摊吃东西。
别看她从小娇生惯养,可有的时候,却十分的接地气。地摊卤煮,拉面,甚至于烧烤,这些在她看来平时都不屑去碰的东西,现在看来,却吃得有滋有味。而改变她饮食口味的始作俑者,正是魏元。
今天他们选的是一家卤煮店,据说老板是一个地道的北京人,在这里开店已经三年,生意一向很好,一个人时常有忙不过来的时候。就比如现在,前脚还在守着烧烤摊撒孜然,后脚就进入后厨给人炒菜。
魏元两人是这家店的老熟客,因此,享有很大的‘优先权’。见他们来后,老板立马过去热情招待。
“大元,今天又带女朋友来了?吃点什么?”
魏元一笑,“老规矩,两份卤煮,十块钱羊肉串,另外,再上四瓶汽水。”
“可以,我这就去给你们准备。”老板说着,转身就去准备。
这个时间段,正是热闹的时候,熙熙攘攘的人们全都聚集在此,点几瓶啤酒,一些烧烤,用来道别一天当中的忙碌。偶有几个人聚集在一起,吹着牛皮,侃着大山。整个接地气的场合,无疑成为了人们解压的最佳选择。
魏元和廖文媚相对而坐,老板刚走,他就打起了荤腔:“美女,现在只要我们待在一块,就有很多人说你是我的对象,你对这事怎么看?”
廖文媚闻言,先是脸红,紧接着一笑,“便宜都被你给占了,你还想怎么样?”
“不如我两牵个手,拍个拖?”魏元莞尔道。
“想得美。”廖文媚用手点了下他的额头,“本大小姐可不是轻易被把的人哦。”
“是吗?”魏元脸上的笑容弧度变得更加明显,随后说道,“那你觉得,相较于爱情而言,面包和牛奶哪个比较重要?”
“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廖文媚认真的打量着他。
“你忘了,我之前学过心理学?”魏元嘴角一咧,得意的说,“心理学家以为,面包和牛奶用来形容爱情最合适不过,不同的选择,代表着不同的观点。喜欢面包的话,感情发展的往往比较缓慢,但是,往往却能获得一段长久的爱情。喜欢牛奶的话,心思比较单纯,最容易上当受骗。但是,向往的过程,却是无比甜蜜。我所以这么问你,就是想考验一下你的爱情观。”
“没想到,你小子还是个情圣?老实说,之前哄了多少个女孩子?”廖文媚为了保持神秘感,不让魏元捕捉到自己的心思,故意岔开了话题。
“你先别问我这个,先回答我,在面包和牛奶之间,你选择哪个?”嘴上这么问,但魏元仍旧在尝试性的揣摩着她的心思。
眼见避不开这个话题,廖文媚道:“我还是比较喜欢牛奶。”
“不是吧?”魏元一愣,“我还以为你更面包呢。”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是一个很慢热的人,慢热到,我在你身边示好了这么久,你都没什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