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韩强又有些欲言又止,我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还有什么能比刚追查到犯罪嫌疑人,结果人直接死了更闹心的事呢?
韩强恢复了往常的神色,面无表情地继续对我说:“本来是想提取郑成则的精液和周晓丽腿上沾着的精斑进行对比的,结果郑成则整套性器官都被切走了。”
……得,真有。我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暗自扶额。这一天天都特么的什么破事!
这件事连韩强都觉得古怪,就在他们做好地毯式搜索,甚至都做好重复搜索的准备之后,他们轻易追查到郑成则的行踪。
就在当日清晨,环卫工人在做镇上小巷大清洗的时候,巷子深处,一个男人仰卧式躺在地上,起初那名工人并不知道那是死掉的郑成则。
这附近多的是酒鬼醉汉瘾君子,也许只是嗑药磕嗨了,躺一会自己就会爬起来摇摇晃晃地回家。
只是等了很长时间地上的男人还是毫无反应,环卫工大着胆子上前推搡着他,发现这人浑身冰凉得可怕,他赶紧摸了摸他的大动脉,竟然没有任何生命迹象!
“当时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我就感到一阵不对劲。”
韩强接到消息立即赶到现场,再三确认此人身份,但他也确确实实是郑成则。
我心疼地揉揉自己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强迫自己赶紧冷静下来思考对策
郑成则,男,38岁,已故。
他当时将环卫工带回所里询问,得到的结果就是以上所有,也仅此而已。
很快法医尸检出了结果。
又是熟悉的美女苏琪和长腿……额不是,是报告和会议。苏琪等我们完全落座之后才缓缓开口,不卑不亢地公示道:
“死者死于颈动脉割破,失血过多,初步判断凶器和‘97‘案所用凶器一致。”
毕竟“97”案是三人合作犯案,不排除内部矛盾黑吃黑导致郑成则死亡,凶器一致也属于正常。
一个连环碎尸案的凶人在经历过那么多次尸体处理之后,一定会形成属于自己特定的杀人手法和作案工具。
所以说“熟能生巧”这个铁打的道理无论在哪个行业都是说得通的。
“根据伤口判断,死者应该是被一刀毙命,死亡时间昨夜十点半至十二点之间。”
巷子里并没有出现大部分喷射型血迹,证明该地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我下意识又扣紧十指抵在唇边,静静聆听苏琪的报告,脑子却在飞速运转着。
夜晚的一次小聚会上,你们发生了争执,可能是和一个人,也可能是和两个人,总之已经上升到武力冲突了。对方恼羞成怒,凭借多次杀人碎尸案的手法将你一刀毙命。
这里可以看出可能是两人作案,一人杀人,另一个进行抛尸。不过没有进行分尸,是因为还念及你们旧日的情分吗?
不,不可能,应该是他们被发现了吧?所以急于将你脱手,草草清理现场已经尽力至最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