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联合行动纲领(1 / 2)

第156章 联合行动纲领

李旦集团的投效是一件大事,大到了台南管委会不可能只安抚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西班牙人。

这种区域力量发生变化的大事件,一般情况下都会需要对周边进行安抚,否则周边势力人人自危,哪怕不需要唐人有什么动作,谁也没办法保证那些感受到威胁的势力不会群起而攻之。

所以为了转移人们的注意力,台南管委会第一时间公开在报纸上发布了‘联合行动纲领’,在文中直接开出了联合行动的要求和标准,算是第一次公开了各家势力可以一起参与到进攻琉球的行动,并且会根据什么样的标准获得多少份额的回报。

此前的消息都是流传,也只有这一次才算是真正的公布具体数据和流程。

文中提到了孙有财组建的那支队伍,也算是台南管委会按照孙有财组建的队伍为蓝本,直接当做最小规模来给予核算分润。

500人的队伍,火器装备比例超过五分之二,辎重自理,只需要前往台南陆军部登记造册,台南陆军就会根据规模给予‘雇佣兵营’等相关临时番号。

如孙有财那个队伍就已经被授予了‘联军雇佣兵第一营’的临时番号,相应的旗帜和服装要求已经下发到了孙有财的这个营,并且台南陆军还会在出发前给予一笔‘开拔费’,计费标准是每名士兵5元,班长6元,排长10元,连长20元,营长及营部相关人员没有。

根据联合行动纲领要求,从接受联合行动指挥部命令开始计算,作战期间雇佣兵队伍需要严格遵守联合行动指挥部的指令,不能随便调动,严禁私掠民财骚扰百姓,战争过程中将会有联合指挥部派遣的督查队伍跟随行动,确保雇佣兵队伍能够严格执行联合行动纲领。

所有缴获需要在督查队监督下统一收缴,战后会根据各个队伍的作战效率和成果按比例分配,琉球缴获的相关产业如港口码头、倭国人在琉球的产业等均会计算在战利品分配中。

这份联合行动纲领中还给出了雇佣兵编制番号,按照穿越众习惯认知的班、排、连、营、团最高到旅来要求雇佣兵自行编组。

其中班的要求是最低8人,最高16人。排的要求是最低30人,最高54人。连的要求是最低100人,最高150人。

营以上则是最低3个连,最高6个连规模,团则是最低3个营,最高5个营。

到了旅这个级别则是按照下辖营、连混成编制的部队,最低标准8个营,最高12个营,准许独立编制不超过8个连。

之所以要给出这种编制,主要还是管委会希望那些雇佣兵队伍能够习惯穿越者们的习惯,这会方便穿越者们对于战场情况和人员编制的了解更快更清晰,而不是采取当前时代那种叫法不一的编制,例如大明的小旗、总旗、把总、千总之类的称呼。

不是穿越者记不住大明或者其他国家的军队编制,而是各个国家叫法不同,会给穿越者们带来很多麻烦,更何况穿越者们也希望能建立一套自身较为熟悉的体系,方便认知的同时也算是输出规则。

海军方面由于船型不同,列装火炮数量不同,作战效能和人员编制都有很大的差距,所以管委会在联合行动纲领中给了另外一套标准。

简单的来说就是要求雇佣兵组织者自行编组舰队,也是会授予雇佣海军分舰队番号,根据船只数量、人员数量以及作战效能来简单划分出分舰队的规模。

譬如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一次性抽调5艘武装商船,平均每艘武装商船的火炮配置数量在40门以内,这个规模的5艘武装商船就足足凑够了200门火炮,远比李旦集团和其他海商拥有的火炮数量更多。

所以管委会根据100门火炮左右划分成一个单独的分舰队,用分舰队作为最基础的编制来统筹指挥这些雇佣兵。

海军与陆军的最大区别则在于海上交战获利是可以被直接拿走的,考虑到海上作战和收缴战利品并不容易被统计,所以这方面只能让各个雇佣兵分舰队自行处理,甚至督战队都不会安排到各个分舰队去,此次进攻琉球的联合行动,唐人也只会派遣那艘渔船和李家舰队作为主力,而不会调动更多船只参与。

这些细则一经公布,所有在台南的各家势力代表便被吸引了注意力。

没办法,进攻琉球开辟第二个自由贸易港的诱惑太大了,琉球自身的财富和岛津家族的财富也足以吸引到各方贪婪的目光,要知道岛津家族可是在琉球经营了许久,琉球自身更是运作时间超过了大明,这种底蕴可没有人会相信那里是个穷乡僻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