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来的是不满十六岁的孩童,唐人对孩童格外宽容,其他十六岁以上无论男女都会被视作为成年人,一旦发现就是罚款或者处罚劳役,到期攒不够补办证件的钱或者没有找到正规工作,一样会被驱逐出境或发卖,唐人在这方面可不会留任何余地。
所以蛇头们的办法也很简单,无非就是从外面弄来人,然后到海关那里的时候提供一份工作证明,用他们自己在台南的商号或公司雇佣的名义先把人弄进来。
这些人要给蛇头相关费用,还需要缴纳提供证明的费用,相当于至少要给蛇头的公司工作一个月,还得按照台南管委会提供的最低收入标准给一个月的薪水给蛇头公司。
可即便如此,不通过正当途径来台南的人还是有很多,毕竟台南财富神话可不是闹着玩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找到合理的贸易手段进入台南,很多人就是想来这边找工作,所以这部分钱就必须要花。
当然来到台南之后也会有很多好处,比如你找了一份工作先工作一个月,然后就可以顺利在台南办理至少三个月,长则半年或一年的暂住证。
当然你要是发财了能在台南买房并且申请入籍,那自然不用说了。如果没能入籍,半年或一年的暂住证就可以让你可以申请通过在这边注册公司或商号。
只要纳税,这个公司或商号就可以一直存在,而作为老板或者这家公司的合法员工,纳税证明完整的情况下,你就可以一直延长暂住证的时间,并且可以用公司的名义从外面雇人进来。
所以现在的台南有很多这种公司存在,他们来这边也没有做正经生意,单纯就是牙人那一套,在这边直接注册中介公司,然后从外面介绍人进来。
唐人只管收税,只要你的公司不差唐人的税,人家才不管你搞进来多少人,又从这些人手里收了多少钱。
台南人多,需要做底层工作的人就更多,又有最低收入保障要求,来这边辛苦工作一年,收入就能比得上在大明干十年,这可不是夸张,而是现实。
台南最低收入标准是每月1元钱,1元钱及以内的收入是不需要缴税的,符合这个标准且在台南工作三个月以上,期间没有超出这个收入,从第四个月开始,台南管委会还会给这个收入标准的人每月发放20斤口粮,据说是管委会给予的低收入人群保障。
仔细算下来,省吃俭用一年攒个五六块钱一点问题都没有,要是真有那会过日子的,一年攒下来七八块钱甚至十块钱也是有可能的,前提是你要能找到一个供吃供住的地方。
一年10块钱,折算下来就是大明12两银子左右,跟那些官差相比或许还稍差一些,但和普通农户相比,肯定要比那些苏杭织户家庭存的钱多了。
苏州织女一年到头能赚个20两银子便算是心灵手巧手脚麻利的了,可是算上成本和税收以及家用开销,最终能结余个七八两银子都会被四邻羡慕。
如此对比就可以看出台南这里的收入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何况台南这里保障较多,还真就没有商人士绅敢于随便欺压底层人,因为举报这种事是和金钱挂钩的,不仅举报人能拿到对应奖金,台南各级管理部门在处理举报问题也是可以从罚款中获得相应比例奖金的,所以大家对举报是格外重视的。
至于说事后报复,那些举报人反倒是更希望有人真的敢报复。不说街面上随时能遇到的巡警,这些巡警遇上这种事眼睛都会亮,摆明了就是看待送钱人的眼光。
私下打击报复一旦被立案或者上升到台南法院那里,法院分分钟能告诉你什么叫‘创收’。
唐诗韵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个女魔头,也就是她找了林枫,但凡换一个其他唐人,台南这些做生意的人都敢拼了身家性命不要去跟她同归于尽。
没办法,台南法院罚款太狠了。市面上甚至流传着这样一个传闻,那便是:宁被警察罚劳役,破产不见唐诗韵。
意思就是有的错误既然犯了,那最好的处理就是完全听警察的,哪怕是被罚的破产了,也千万不要走到诉讼那个地步。
因为到了唐诗韵那里,不管你是谁,一切都是从严从重,顶格处罚。而且一年以来唐诗韵几乎就没有判出过死刑。
人家判的最高刑罚是劳役777年,被罚者是个安南来的商人,是因为给战略储备粮中掺了假,还试图贿赂收购战略储备粮的官员,甚至在往战略储备仓库中运送粮食的时候试图偷窃唐人的火枪。
这种事情无疑就是间谍行为,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要直接砍头的。
偏偏唐诗韵就不想杀人,她直接按照累加刑罚的方式给对方累加到了777年的重劳役,然后为了警醒其他人,还把那个人判罚在了台南清理下水道。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777年肯定是完不成的,所以这个判罚就必须由那个人和他的家人伙计一起来分担,并且还给了对方最低收入保障,确保这个人一家都能活下去,子子孙孙来接受这份处罚,直到刑罚结束。
公平吗?对于那个人的子孙后代肯定不公平,但唐人就这套逻辑,根本不给你讲道理的机会。
如果这家人绝望之下放弃生养后代,那么这套惩罚最多就到他们这一代人结束,这家人也会彻底断绝。
但唐诗韵会在台南司法进行备案,任何与这个人有三代以内亲属关系的人都会在台南体系内受到警告。
也就是说,这个人三代以内的近亲都不可能再进入台南体系的其他任何城市,一旦进入,不好意思,直接交给警察局安排工作,分摊刑罚。
当然除非你家族有钱,分摊部分的惩罚因为不是第一责任人,只要缴纳足够的罚款是可以按照三倍雇工原则抵消的。
也就是说,那个安南人的亲戚要是想来台南或者台南体系的其他城市做生意,那么只要按照最低每月3元钱的标准缴纳罚金,假如分摊给了他10年期劳役惩罚,那就是一次性缴纳360元就可以免于该处罚。
当然这套判罚逻辑也是有漏洞的,毕竟这年月身份造价的成本太低,只要贿赂安南官员,安南方面的身份就可以与犯人完全无关,到了台南这里还是可以无障碍入境的。
问题在于唐人一直培养整个台南人的举报风气,这玩意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的是人闲着没事干就等着举报的机会发财,所以除非完全不跟唐人有往来,否则在唐人管控的区域里,你还真就不敢轻易尝试触碰人家的红线。
此外还有一点便是唐人最缺德的地方,那就是唐诗韵会每个季度将法院处理的人员报备给外交部,由外交部通知其他各国进行备案。
一来这种事情其他各国也会重视,毕竟唐人给大家的压力太大,谁也不敢保证哪天唐人不会要求协助执行,至少目前周边国家还没有哪个敢于公开拒绝,大明地方官府也是一样。
二来这种处罚按照唐人协查关系的逻辑,协助方的国家也是可以分润罚金的。这年月哪个国家的官员会放弃这种好事,一个个接到通告恨不得第一时间派人去帮唐人抓人,顺带着按照唐人的罚金标准也赚一笔好处费,哪还会给犯人逃避的机会。
所以那个安南商人一大家子近200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都被安南方面免费送到了台南来劳役。
安南阮氏每个月都能拿到劳役罚金的一部分,尽管不是很多,但那却是实实在在的唐元纸币,而不是银子或银币,可正式阮氏急需的外汇,搞的阮氏和周边其他国家都恨不得把自己境内的人送来台南犯罪,然后好增加他们的外汇储备。
说一千道一万,终究还是台南这里的犯罪成本太高,处罚力度太狠,所以即便唐人一直在纵容举报现象,在台南这里的风气依旧还是遵纪守法,哪怕你一个字不认识,环境也让你不敢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