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 仙人跳,但是要命(1 / 2)

九十年代初的春城。

开放不久,商业渐渐繁荣起来,人心思动。

社会到处充斥着对金钱的渴望。

27岁的李某是个社会混子,

靠偷抢爬拿过活,典型的有今天没明天,

潇洒一天是一天。

18岁的钟某,

刚刚从师专幼师班毕业,

被分配到当地小学任教,担任语文老师。

小学教师,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一份安稳体面的工作。

但钟某并不这么觉得。

在她眼里,每个月300元工资实在太少,

根本配不上她的美貌。

钟某确实长得好看,外形甜美,身材还好,

追求者很多,但她全都拒绝了。

她喜欢打扮,喜欢好看的衣服包包。

但是普通的家境却不允许她像其他有钱女孩一样打扮自己。

所以在她拿到工资之后,便开始报复性消费。

别人拥有的东西,她必须要有,

不管是包包、鞋子、名牌化妆品...........

看着月光的钱包,钟某便用课余时间找了个兼职----在KTV和酒吧打工。

这份兼职确实让她赚到了钱。

于是钟某出手更加阔绰,

在学校里,钟某成了最洋气的女老师,

穿着时髦,吃穿用度全都是大牌。

一个美女老师,一個混子,按理说应该没有交集。

二人命运的转折点就在一场朋友的婚礼上。

酒桌上的钟某一眼就看见了高大英俊,戴着名表,出手阔绰的李某。

别人随份子钱都是十块二十,李某一抬手就是五张大团结。

震惊全场,

要知道,工作体面的钟某一个月的工资才300块。

这番操作迅速俘获了钟某的芳心。

婚礼结束后,李某用自己的桑塔纳载钟某回家,之后开始追求,

二人一【啪】即合,很快确定了关系。

.....

没多久,钟某所在的小学即将解散,她本人也被停薪留职。

借着这个机会,20岁的钟某向家人提出,要与李某领证。

在当地,人人都知道李某是个什么货色,家人听她这么说,第一反应就是反对。

但反对也没有用,二人还是同居在一起,

后来,李某在火车站打伤了人,赔完医药费还倒欠3000块。

这一次,钟某把她积攒下来的10000多块钱,全给了李某。

两人打算做买卖,

可做买卖赚钱,哪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上世纪90年代,人们每月的平均工资大约只有几百块。

但钟某和李某,每个月却要花掉一两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