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起码一米八以上,比吴大志要高上三四公分,肩膀宽阔身材魁梧。他也是张晓的追求者之一,这小子家世不错,长得挺帅,父亲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管。
他追起张晓来耐性奇高,每天像太监伺候皇太后一样。今天是周六,一大早就买好张晓爱吃的肯德基在公园里等候。
事实上张晓也是故意泄露行踪的,乐得见到男生们围在她的旁边争风吃醋的模样。
所以,李胜听见张晓这么一说,脸色一沉,把手中的食盒放在张晓身边的木椅子上,对着吴大志说道:“喂,小子,赶紧道歉!”一边说,一边气势汹汹地走过来。
“我道你妹呀?她一说你就相信?你还有脑子没有?”吴大志撇嘴说道,手中仍然在一下一下地摆弄着招式,懒得回头去看他。
“小子,我劝你赶紧道歉,不然我揍得你满地找牙。不要告诉我你这是练什么武术,嘿嘿嘿!”李胜说完,已经走近,站在吴大志的面前,恶狠狠地瞪着他。
吴大志停下动作,嗤笑道:“试试不就知道了,实话告诉你吧,我正想找人练练手!”
“好,叫你知道哥的空手道不是你那三脚猫的武术可比的!”这李胜学过空手道,仗着身强力壮,打败过不少空手道的学员。所以他自信心极高,以为吴大志明显瘦弱的身躯很好对付。话说完,就一拳向他的面门砸来。
吴大志轻轻一让,一脚反踢,正中他的面门,顿时腮帮子出现一个红红的脚印。“啊!”李胜惨叫一声连窜带爬地往后直躲,捂着腮帮子不敢上前。
虽然吴大志的这幅身躯力气不大,但是毕竟他可是曾经的紫阳真仙,战斗经验可是无比的丰富,根本不是什么空手道能比的。所以,同样是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的身体,吴大志在看准时机上明显比李胜强,所以能轻易地闪避并且击中他。
“李胜,你说你空手道黑带了,不会连这个小子都打不过吧?”张晓见李胜不敢上前,心里鄙夷,出言讥笑。
李胜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虽然腮帮子火辣辣的疼,心中也是怒火直冒,大吼一声,向吴大志冲来。吴大志知道他俩力气相差不大,和他纠缠没有意思,所以仍然让开,侧面一拳,击中了他的鼻子,顿时李胜鼻子开花,流出鲜血。
“你,小子,你有种……别走,我叫几个哥们儿来揍死你!”李胜赶紧捂着鼻子逃开了,逃出十几步这才敢回头说了句狠话,然后迅速离去。
“废物!”张晓讥讽着说道。
吴大志懒得理他,也没了兴致再继续晨练了,便转身走了。倒不是怕李胜带人来报复,相信这种货色,也叫不来什么高手。
“喂,肯德基早餐,要不要吃?”张晓见吴大志走了不远,有心想要留住他,突然看见椅子上的早餐,嬉笑着喊道。
“呵呵,你自己吃吧!”吴大志又好气又好笑地说着,心想:“不知道李胜知道了会作何感想!”说完转身就走了。
张晓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脑海中竟然对这个一向认为很懦弱没有阳刚之气的瘦削男孩产生了奇怪的感觉,仿佛他变了。
回到出租屋,吃了早餐,冲凉换衣服之后,制定好了今日的行动计划。
今天是周六,原本和父母说过留在出租屋内复习功课不用回家,只不过此时却另有安排。他起身把笔记本电源摘掉,塞进背包里背着出去,如果有需要的话,还是会让紫衣寄居进去,这样效率会更高。他实验过几次,只有在极小的距离下,甚至是接触到CPU时紫衣才能寄居,所以他必须带上这个现在看起来差劲至极的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