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游击战(1 / 2)

一而再的被小股蒙古军戏耍,花剌子模的统帅气得牙痒痒的,本来蒙古军远道而来,自己这边以逸待劳,完全有一举击溃敌军的机会。现在倒好,正在士气如虹的时候,大军却因为补给的原因,不得不憋着气后撤。

“这群杂碎!跟耗子似的东逃西窜,真让人恶心!分出部分主力,严密保护好补给线,同样的闹剧,决不允许再次发生!”

原本因为补给线在国内纵深腹地,所以有些掉以轻心,统帅下了命令后,数万人马分成几队,在沿途要道上巡逻防御,理论上来说,足够将不满员的蒙古万人队吓跑了。

完颜洪烈贴心的为统帅送上安慰:“大帅英明!一只到处乱窜的小老鼠罢了,根本不足挂齿。这次大战的关键,在于正面的蒙古军主力,铁木真亲自率领的二十万蒙古精骑。只要我们击中精锐部队,将铁木真击败,粉碎了他不败的虚幻神话,整个蒙古大漠,都将成为您的牧场!”

距离补给线被袭击的小镇一百五十里,又一座小城遭了殃,被近万骑兵突袭。蒙古兵一边冲锋,一边大喊:“投降的不杀!”

精锐部队被抽调去前线了,剩下的地方守备军能有多强的斗志?守军中最顽强的一部分被弓箭送走后,选择屈服的士兵越来越多,蒙古兵几乎没有经历近身厮杀就完成了夺城。

“严密守住四门和城墙,咱们的人轮班休息。投降的士兵负责安抚百姓,维持秩序。”

他这次选择的小城位置比较偏,周边数十里没有其他的城镇,只要不放马出城,就算有人逃了出去,此城落陷的消息也要好几天才能传开。

连续几次长途奔袭,蒙古兵再怎么精锐也累坏了,席慕花自己也不例外。所以特地选择这个城,占住之后封城休息。

正面战场上,花剌子模将近50万大军,与铁木真亲自率领的20万骑兵对阵。

“大帅!我们为什么不一口将蒙古军吃掉?咱们的人数比他们多出一倍都不止!”

为什么呢?人和人是有差异的嘛!

统帅不便打击下属,避开了士兵的素质差异,企图从兵种差异上说服:“将军,蒙古人全是骑兵,机动极强。咱们这边是以步兵为主,没有了有利的地形限制,主动进攻的话,敌方想打就打,不想打完全可以带着我们兜圈子,我们的士兵用两条腿怎么可能追得上他们?”

完颜洪烈作为客卿,不那么怕得罪人,“请恕小王直言,蒙古人的骑射能力非同一般,可边退边射杀追兵,我们要是在空旷之地主动进攻,只怕正中对方下怀,送上门去给人家当箭靶子!”

“那怎么办?难道我们人多反而敌不过人少!”

统帅胸有成竹的摸摸大胡子,侃侃而谈:“我们是防守的一方,有城池可以驻防,不愁吃不愁穿,住得舒舒服服。而蒙古人远道而来,能带多少补给?既然先机已失,咱们就跟他们耗着,只需严防死守,不给他们任何夺取物资的机会,不出一个月,他们没了补给必然不占自溃!”

完颜洪烈竖起大拇指,送上高帽子:“大帅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区区铁木真何足挂齿!小王这就命人准备好囚车,倒时活捉铁木真送到贵国皇帝陛下座前,也好让世人知道,谁才是真正无敌的统帅!”

统帅矜持的笑了起来,仿佛已经看见到陛下赐予的丰厚奖赏。

腰包里塞满了掠夺来的物资,这几天在小城里享受着皇帝都羡慕的快乐生活,蒙古万人队简直爽翻了天。

“这里的物资消耗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再出发啦!想要继续过神仙日子,咱们得拿出本事来,攻下更多的城池!所有人听令!今夜给我好好准备,明日随我出征!”

出征的前夜,大兵们依依不舍的将城里能搜刮的地方再次轮了一遍,像蝗虫一样把所有能啃的都啃了个干净。好在席慕花只是实行了三光政策中的一条:抢光,小城和它的居民大部分得以幸免,只不过辛苦一辈子,突然回到解放前而已。

因为小城一直被封锁,消息没有传出,周边的城市根本不知道有群危险的强盗在游荡,于是在第二天,又一座城市猝不及防的被光顾了。

这次蒙古大兵并没有上去就下狠手,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城门后,就安静下来。一群来自上一座城市的倒霉蛋,因为投降后没有足够钱财“赎身”,被驱赶着上前,宣讲蒙古人的政策:“投降的不杀!不逃的不打!合作的优待!”

随着政策的完善,又有自己人身体力行的做榜样,城内的防御者们更容易放弃抵抗了,他们乖乖的选择合作。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我们是讲信用的,对于合作者,我们绝对不会加以虐待,反而会给予奖励!”

席慕花不是说说而已,食物太多也带不走,与其烧掉,不如用来收买人心。抢劫来的财物已经多到拿不下了,既然如此,干嘛不把不值钱又笨重的那些分出去呢?

在刀子和美餐中,聪明人都会知道怎么选。席慕花很快用一些蒙古人开始嫌弃的玩意,收买了一批本地人,组建了所谓的义军部队。

义军穿的是花剌子模的军装,有些表现突出的甚至还装备了简单的武器。他们大部分是本地的破落户,生活在社会底层,只要给饭吃,给发放物资就好,他们并不介意对方的阵营。

“所有的马匹和牲口都带走,能打包的物资全部捎上,出发!”

上一个被洗劫的城市距离这里太近,此地不宜久留,完成了搜刮工作后,席慕花立刻带队出发。摊开地图,他用手点了点下一个目标,“这是条大鱼,要一口口的吃。”

撒马尔罕是花剌子模的重要城市,人口稠密商业发达,物资多不胜数。这样一座重要的城市,自然有重兵把守。

远眺到雄伟的城市,千夫长表示赞叹:“大人,这城太大了,比我们部落所有的帐篷加起来还大!”

另一位千夫长跃跃欲试:“打下这座城市,足够咱们狂欢一个月!”

“省省吧!这里的驻军没有十万也有八万,凭咱们这点人手可吃不消,小心崩掉了大牙。”席慕花随手将他们两个的脑袋拨开,“忽牙买!带着队伍跟我走,其他人留在原地待命。”

忽牙买是万人队里脑瓜子最机灵的一名战士,被席慕花看中后,原地起飞从普通士兵直接升到百夫长。

“忽牙买!你的伙计都准备好了吗?可千万别露了马脚!”

撒马尔罕的大门已经近在眼前,络绎不绝的商队中,他们这一支并不太显眼。

“主人的话你们听到了没有?记住你们的身份,现在开始,你们不再是英勇的蒙古勇士,而是席老爷的伙计,咱们是做买卖的商人!”

被忽牙买挑选出来的,都是头脑比较灵活的家伙,换上了当地平民的服装,准备按照万夫长大人的命令,前往城中执行光荣而危险的任务。

“是,管家先生!都记住了!”

忽牙买扮演的是管家的角色,他穿着丝光水滑的绸衫,看上去很有点市侩的味道。

“主人!伙计们聪明着呢,您尽管放心好了!”

撒马尔罕是着名的商业之都,来往的商贩多如牛毛,只要你肯缴纳城门税,本地的官兵才不管你从哪里来。

一进城,马上有大批导游围上来毛遂自荐。

“老板!需要导游吗?我对撒马尔罕了如指掌!”

他们有上百匹牲口,驮着的货物堆积如山,一个年轻的女导游对席慕花这条大鱼格外热情,追着他的马飞奔着。

可惜席慕花对她粗壮的身材不感兴趣:“谢谢!不用麻烦了,我们是这儿的常客!”

从拥挤的城门穿过,进入宽阔的主街,席慕花看着地图,朝右边一挥手。

“忽牙买!向右拐,找喷泉旁边的金色鲤鱼宾馆,那是这里最大最宽敞的落脚点,能让伙计们休息得舒服点!”

手下们发出欢呼声,这里的房间看起来太棒了!

店里来了大主顾,老板亲自出面接待:“尊敬的先生,您的货物多得能塞满一座城堡,我猜您一定是世间少有的富豪,能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