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小馒头呀。”星瑶一点也不惊喜,她不太喜欢吃小馒头来着。</P>
随即,她发现了异样,看了连续三辆车的后备箱,下巴快掉了:“我去,怎么都是小馒头,嫂子今天变得想吃小馒头了?”</P>
夏潼咽了咽口水,眼眸亮晶晶的,觉得瑶瑶真是太了解她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做梦吃小馒头后,我就老想这一口了。”</P>
“哇,这我知道,是肚子里的宝宝想吃了。”星瑶用手温柔地轻轻抚摸夏潼的肚子,心都快化了:“听说,是宝宝的另一部分基因想吃,所以你这个当妈妈的就想吃了,老哥小时候应该也喜欢吃小馒头!”</P>
咦,还有这种说法?夏潼和星瑶齐刷刷地看向一旁的厉龙城。</P>
在这两双美丽迷人的眸子的注视下,厉龙城只能绞尽脑汁回想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一会儿后摊摊手:“抱歉啊,在我的记忆里,我不记得我喜欢吃小馒头。”</P>
“肯定是你不记得了,也对,你都三十好几了,怎么可能记得三四岁的事,七八岁的你可能都不记得了。”</P>
厉龙城:“……这不是废话么,我的是人脑,不是电脑。还有,我才三十。”</P>
脑容量有限,为什么要记住自己小时候喜欢吃什么这种毫无意义的事?</P>
眼看兄妹俩又要怼起来,夏潼扬声道:“好了,快帮忙搬零食呀。”</P>
“好咧好咧。”星瑶掏出手机打电话:“金嗣,你快点出来大门这里搬东西。”</P>
说完,就挂断电话,对夏潼说:“嫂子,我们先进去,这种粗活让他们男的做就行了。”</P>
夏潼笑了笑:“行。对了,你是打算让金嗣在这边住下了对吧?”</P>
星瑶脸颊羞红,扭捏道:“他看上去挺可怜的,住就住呗,不过就担心他的家族那边说闲话,虽然金嗣在金家的位置很高,但还是有人看不惯他的,金俊莎跟我说,他们家那边已经知道金嗣跑来这里住,偷偷骂金嗣没出息,败坏金家的门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