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破碎的青春(1 / 1)

2005年,湖南的某个小镇上,一个名叫王嘉梅的14岁少女,随着母亲改嫁的脚步,踏上了前往香港的旅程。她曾在东莞的寄宿学校里度过了短暂的时光,但香港的生活却与她想象中的大相径庭。她与继父同住在一个狭小的公屋里,与母亲和姐姐相依为命。原本成绩优异的她,却因为与继父的不和,以及不想让母亲继续拾荒的艰辛,在2008年1月,也就是她中三的时候,毅然选择了辍学,踏上了求职养家的道路。

嘉梅的姐姐常说她性格倔强,像个小刺猬,与同学们相处得并不融洽,也时常受到老师的批评。但嘉梅却有一群校外的朋友,她热衷于网络交友,尤其是与那些年纪稍大的网友交流。

香港《明报》的一篇报道曾让人震惊不已。王嘉梅,这个曾经怀揣梦想的少女,竟然因为欠下50,000港元的债务,化名“KImI”在网上的援助交际讨论区里,用自拍的性感照片吸引嫖客,标价从1,500到2,600元不等,提供着各种性服务。

然而,命运似乎并没有给这个少女喘息的机会。2008年4月27日,王嘉梅神秘失踪。两天后,她的家人焦急地报了案。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通过嘉梅生前拨出的最后一个电话,锁定了嫌疑人——24岁的丁启泰。随后,警方在案发地点找到了与嘉梅相吻合的dNA证据。丁启泰面对铁证,不得不承认了杀害嘉梅的事实。

原来,丁启泰是通过网络结识了嘉梅,两人约定在深水埗石硖尾街的一间套房里进行交易。然而,在那场本该充满情欲的交易中,丁启泰却突然发狂,将嘉梅残忍地杀害。为了掩盖罪行,他开始了长达6个多小时的碎尸过程。他先将嘉梅的头颅斩下,然后逐一将四肢切下。接着,他挥动锋利的肉刀,将那双曾经温柔的手和脚一片片削下、剁碎,再丢进马桶冲走。整个房间被鲜血染得一片狼藉。

完成弃肉步骤后,丁启泰开始清理剩余的残肢。最后,他将人头装进一个发泡胶盒里,搭乘九龙巴士6c线前往九龙城码头,将人头抛入了大海之中。

就这样,一个原本充满希望的青春少女,因为生活的压力和错误的选择,最终走向了悲惨的结局。

丁启泰的“变态杰作”

当丁启泰被警方押上警车时,他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仿佛对自己的“杰作”还颇为得意。他喃喃自语:“那过程,真的...太变态了。我肢解的时候,连她的脸都不忍心看,直接就给撕了下来。”

说到骨头,丁启泰可是个“专家”。那些无法在厕所冲走的骨头,如手臂、脚掌和脊骨,都被他巧妙地削骨去肉,让它们看上去“完全不像人骨,更像是猪脚”。然后,他推着手推车,趁着夜色,将这些“猪脚”运到了附近的石硖尾街市。街市上空无一人,他悄悄地将人骨放在了肉档下的一个竹箩里,与其他猪骨混在一起,企图鱼目混珠。于是,街上传出了“人肉当猪骨卖”的惊悚传闻。

处理完王嘉梅的尸体后,丁启泰开始忙着毁灭家中的证据。他一脚踩烂了水桶,清洗了沾满血迹的枕头和床褥,然后用剪刀一一剪毁。菜刀、砧板等证物,他分批丢弃,一部分丢进了大厦的垃圾箩,一部分则随手扔在了大街上。王嘉梅的布鞋、手袋和证件也被他剪得粉碎,而那3400元的银包,则被他心安理得地收进了自己的口袋。

整个晚上,丁启泰都在忙碌地清理现场。他用布反复擦拭地板和血迹斑斑的床铺,甚至用花洒冲洗了厕所。直到凌晨三点,他才终于满意地停了下来。他冲了个凉,换了件新衣服,然后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这就是他口中的“变态毁尸灭迹”过程。

然而,要想成功检控丁启泰,警方必须找到王嘉梅的尸体。一日未找到尸首,便无法百分百肯定凶手的罪行。于是,警方在案发后展开了大规模的搜寻工作,希望能找到王嘉梅的尸体部分。

5月8日,警方特别召来渠务署的工人,对石硖尾街37号至39号后巷、污水渠及多个沙井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工人们从沙井中捞出废物和淤泥,经过初步过滤后,将“渣滓”装入胶袋带走,交由政府化验师进行鉴证。

就在5月9日晚,警方取得了重大突破。在案发大厦附近的沙井中,他们陆续找到了20多块疑似人肉的碎块。经过dNA化验,这些碎块被证实属于王嘉梅。

案件于2009年7月27日在高等法院审结。被告丁启泰被裁定谋杀罪名成立,依例判处终身监禁。这场轰动一时的碎尸案终于落下了帷幕。而石硖尾街市的肉档也因为这起案件而名声大噪,一时间成为了人们口中的“人肉档”。附近的酒楼、茶餐厅和家庭主妇们纷纷表示担忧,生怕自己误烹了人骨。这场风波在香港引起了不小的“食人”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