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大明新律》(2 / 2)

一切并不着急,他只是先立个大的框架而已。

朱怡炅接着往下看:

“第一条,满清残暴,致使天下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大明新朝顺应民意,起兵伐清,扫平伪汉,勘定中国百年之乱。此为顺应天意,下承民心,当为大明中国之正统也!”

“第二条,大明中国之天下万民,汉民、瑶民、壮民、黎民、土家民……等等诸族,皆居中国九州,自然都为华夏之民,汉家兄弟。而汉家作为炎黄直系后裔,自然当为诸族兄长,而其余各族则为同胞弟妹。”

“第三条,太祖以安南、朝鲜恭顺,定为不征之国。然,安南侵土,又叛逆大明,背投满清,岂为恭顺?既不恭顺,何来不征之国。朝鲜如是。”

前三条,第一条、第二条还算正常,前者是在宣示正统法理,属于惯例性的政治宣传。后者则是在统合中国各民族,为今后汉民与其他各族之间的发展定下基调。

只有第三条,充斥着大明的野心和扩张欲。不仅撤销了安南、朝鲜不征之国的名号,还定下只要不恭顺了,就可以征讨灭国。

这几乎不加掩饰了,恭不恭顺,还不是大明这边说了算?

而对此,内阁其实也很无奈,但却不得不为之。要不然大明回头吞并安南、朝鲜,皇帝会很没面子。

朱怡炅看了看,却是忽然提笔在第三条后面做出批复:“加,凡日月所照之地,皆为大明中国之疆土,不可分割,不可舍弃。”

看到这一条,一旁随侍研墨的秘书官瞬间眼皮一跳,这日月所照,可以是大明旗帜的日月,也可以是天上……不可说,不可说。

陛下……陛下说的应当是大明龙旗吧!

“第四条,乐籍、户、伴当、世仆、丐户皆为百姓,岂分贱人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