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审判日(2 / 2)

群众里不断地有人说:“活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最多的一句话还是“立马判处死刑!”

法官们依次落座,江锦文的辩护律师也已经到场,李一作为证人也到场了。白宇坐在陪审团里,而江畔早就被白真带去了法院外的休息区。原因很简单,白宇不希望江畔见到这残忍的一幕,对她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一锤敲下去,江锦文涉拐卖陈佳佳一案以及杀害江也一案正式开庭审理。

江锦文早就没有了挣扎的余地,认下了自己的罪行后,就开始哭。

律师开始发言:“关于拐卖陈佳佳一案,江也才是主凶。且江也比我的当事人大10岁,江也18岁购买陈佳佳的那一年,我的当事人年龄才8岁,没有法律认知,也不具备民事行为责任能力。后面我的当事人成年,是出于同情将陈佳佳带到了身边照顾,因为怕被职责,所以才瞒了所有人。”

法官一脸严肃:“我们不否认被告江锦文的主观是出于同情,但同时他有了民事行为能力和法律认知后,还是选择包庇江也。在客观上他非法和被拐女子同居的那几年同样也触犯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后期江锦文与陈佳佳生育一女江畔后,将精神已经接近疯癫的陈佳佳送到精神病院。由于担心陈佳佳意识清醒后,说出自己和江也拐卖人口的事实,于是江锦文买通了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给予了大量的钱财,给陈佳佳注射一种名为樱麻的药物。事情败露后,江锦文又收买了当时贫困潦倒的李一扛下一切。”

今天到场的还有那几名被收买的工作人员,他们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李一作为证人被允许可以开始发言:“人口拐卖的主犯是江也没错。陈佳佳在住院期间我是她的陪护,每次她发疯时,骂的都是江也,关于江锦文的名字陈佳佳只是偶尔提过几次。我被收买的事情也属实,证据就在银行转账里。江锦文用了一个名叫景行的账户给我一次性发了20万元整。”

“被告人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江也和陈佳佳同居的那段时间里,生下了一个男婴。不过那个孩子从出生起就被人贩子偷走了,我们寻找了很久都杳无音讯。”

这句话似乎不重要,但白宇还是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陈佳佳生育过俩个孩子第一个孩子是男婴,已丢失。第二个孩子是江畔。

“被告人你是否知道,陈佳佳这些年为何从没向外界求助。”

“陈佳佳的嘴巴每日都在被堵着受虐待,早就丧失了求助的能力”

门突然开了,白真带着一老妇推门而入打断了江锦文的话。

来的老妇不是别人,是陈佳佳的母亲:陈怡。这个与孩子被迫分离30年,再见面女儿已被折磨成疯子的老母亲。

她满头白发,虽然才50多的年纪但身躯体态却像极了80岁老太。说句难听的,光看外表就像是整个身子快要埋入黄土的人。她步履蹒跚,按照白真的指引拄着拐杖一步一步的走到证人席,开始诉说她的所见所闻,她30年来的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