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通缉令(2 / 2)

林雪庭在心里琢磨了一下,这怕是遇见了一个老乡,只是不知道是谁。</P>

林雪庭便向这个小二打听:“这么好的主意,是谁想出来的?”</P>

小二抬头挺胸,笑道:“是我家姑爷想出来的!”</P>

林雪庭回想了一下那本狗血小说里,他看过的简介内容。</P>

姑爷,赘婿,酒楼。</P>

这个篇章里,被刀了的男主,似乎是叫……明川?</P>

林雪庭现在百分百肯定,此明川非彼明川,但应该是他认识的那个明川。</P>

呦,明川可以啊,绝地求生啊,不仅没有被刀,反而还抱得美人归,坐拥数万家产。</P>

这眼看着就快过年了,他一个孤家寡人,实在有些可怜。</P>

林雪庭当即就决定,先去找他的好兄弟蹭个年夜饭!</P>

他在西州,明川在南州,虽然隔得远,但现在动身赶过去,时间倒也不算晚。</P>

林雪庭打听好情况之后,又在小镇上逗留了几天,低价买了一辆马车。</P>

跟着卖马车的人学了个半吊子,就开始上路,急速前往南州。</P>

快到西州边境时,林雪庭决定在这个小镇子上歇歇脚,休息一晚再走。</P>

驾着马车去客栈时,发现官兵把告示栏上的通缉令给撕下来。</P>

林雪庭无意之中瞥了一眼,发现那张通缉令的通缉犯,还是几个月之前,抓捕杀害知府儿子的那个男主角,绯月。</P>

毕竟是男主角,林雪庭虽然不想和这类人扯上关系,但偏偏这个世界就是围绕他们展开的一本书。</P>

林雪庭哪怕是为了好奇,也想多打听一下。</P>

林雪庭找同样是吃瓜群众的路人打听了一圈:“这通缉令都挂了几个月了,怎么突然就撤了?”</P>

旁边有一个人,一边吃着烤地瓜,一边哈气:“还能是为什么,这不挺明显的吗,肯定是凶手被抓住了呗!”</P>

烤地瓜的旁边,还有一个吃烧饼的:“那知府老爷可是咱们西州的土皇帝,敢杀他的儿子,那不是太岁头上动土吗?被抓住也是早晚的事。”</P>

旁边还有一个看热闹的乞丐,拿着破碗嘀嘀咕咕:“要我说,杀得好!什么狗屁的知府老爷,就是个乌龟王八蛋,绝种了倒也干净!”</P>

周围看热闹吃瓜的人,都默默的远离了这个乞丐,以免惹祸上身。</P>

林雪庭搓了搓冻得发红的手指,要他说,男主角就是男主角,堂堂一州知府,动用了一个州的力量,天罗地网之下,居然花了几个月才把人抓到。</P>

人群中还有一个富商打扮的人,摸了摸嘴巴边上的一撇胡须:“我刚从府城回来,算是知道了些小道消息,你们可不知道,那杀人凶手厉害着呢,去去一个小哥儿,居然撂倒了两个来追捕的官差!”</P>

“哦?!!我看到那告示上面,应该是个挺文弱的小哥儿呀,这么能打?不会是江湖中人,来惩奸除恶了吧了吧?”后面那句话的声音,压的极小。</P>

富商呵呵一笑:“非也非也,那小哥儿不会武功,但是他有一样武器,藏于袖中,能飞出短箭。”</P>

富商:“趁人不备,这才让那两个官差受了伤。”</P>

周围的吃瓜群众:“这难道就是,袖中飞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