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起来,杜康头痛的揉揉脑袋,虽说没有人灌他,可伏特加实在够劲,再加上又是在老莫那种地方吃的,美食当前,他胃口大开难免有些喝多。
起床喝了杯水,让老妈一顿埋怨,嫌弃他喝的太多,不注意身体。
在享受家人关怀的同时,杜康难免有些厌烦,只好说“出去做生意,总得跟人喝点酒,下次一定注意。
对了,我放在桌上的刀叉呢?”
昨天他回来,已经很晚,就将那三副刀叉放在桌上,谁知现在一看竟然没了。
“让你妹妹拿出去玩了。”
那可是老莫的餐具,你竟然让她拿出去玩。
连牙都顾着刷,赶紧跑出去,就看到囡囡正跟几个小朋友拿着刀叉玩耍。
看模样正在过家家,拿着刀叉分食物。
“将刀叉给我。”
“不给,这是我的。”
“你的不能这么玩。”
实在不给,杜康只能连哄带骗夺过来,囡囡哇的一声哭了。
听到动静,刘芸出来埋怨道“多大个人了,为了几个刀叉,还弄哭妹妹。”
“这不怨我,谁让她拿我的刀叉。”
“给她玩玩又怎么了。”
杜康无语,你要是让她拿着吃饭,用在正途上没问题,但不能这么糟蹋。
“这是银子做的。”
“真的?”
刘芸只顿时愣住,夺过刀叉仔细看,发现他这刀叉的确是银质的。
最初看到的时候她还没注意,便让囡囡拿去玩,要知道这是银的,说什么也不可能给她。
“你从哪弄的这玩意?”
“这是我从老莫弄的。”
“城西那个老莫?”
“当然,咱四九城除了那个老墨,哪还有餐厅用银质的餐具。”
再看老妈,已经很是珍重的将刀叉收起来,这么好的餐具,又是在老莫这种地方拿的,留着收藏都行,那能给小孩玩。
囡囡哭的一抽一抽的,正等着老妈去哄,结果等了半天还没等到,偷偷从指头缝查看情况,见到这一幕顿时愣住,也不抽了。新
小脑袋瓜懵懵的,不明白这是什么情况,她这家里的小公主,怎么被人抛弃。
吃过饭杜康前往木槿轩查看,刚到大门口,就看到几个人正在那里围观。
“不去干活都在这里干什么?”
“你看看里面这么小的一个鸟,竟然在捕食喜鹊。”
杜康过去便发现,竟然是一个不过麻雀大小的鸟儿,正在对一只喜鹊发动攻击。
那娇小的体型与喜鹊形成鲜明的对比,就如同小孩与成年人的对比。
但偏偏就是这不过麻雀大小的鸟儿,勇敢地发起攻击,喜鹊只能勉强支撑,挣扎着不被它杀死。
“老大,你说这什么鸟怎么这么猛?”
“伯劳。”
伯劳鸟是一种食肉鸟类,不过跟麻雀大小,事实上它也跟麻雀算得上近亲,同属雀形目。
只是不同于麻雀,伯劳生性凶猛,通常以昆虫为食。
素有“小猛禽”之称,猛到什么程度?
不过麻雀般的体型,却会捕获青蛙、老鼠甚至其他小型鸟类。
就看这个,竟然敢对体型比它大几倍的喜鹊发起攻击,就知道它有多猛。
以至于伯劳有屠夫鸟之称。
鸟中屠夫啊,不过他喜欢,想要养这么一个猛禽。
喜欢鸟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为了配合人兽合一,呸呸呸,是视野共享。
不同于寻宝鼠,只能钻耗子洞,鸟类可是能在天空飞翔。
呃,正儿八经的飞翔,别给我想歪了。
在天空飞翔是人类长久以来的梦想,为此不知做了多少努力,但一直无法成功,若是借助视野共享呢,他不是能够在天空飞翔,享受在空中飞翔的快感。
当即控制寻宝鼠出去,窜到伯劳身后。
正对喜鹊这块大肥肉发起攻击的伯劳,虽然也看到了小老鼠,但只是歪头看了眼,没有将它当回事。
它眼里只有喜鹊,这个更大更肥的肥肉,喜鹊已经被他弄断翅膀无法逃走,这才是最好的美食。
见此,杜康心中一喜,指挥寻宝鼠往前一扑,直接扑到伯劳背上,用两只前爪牢牢抓住它的翅膀,将它控制在原地。
然后杜康猛跑几步上去,便将这只伯劳抓到手中。
这举动看着一群人狂晕,刘二蛋询问“老大你抓它干什么?”
“我准备养着。”
“小鸟只能从出生以后开始养,这种野生的养不熟。”
“我会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