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院长办公室主任电话汇报,我与妻子很长时间呆坐未动,更没有说话,我们的心情十分沉重。夜色已经深浓,外面的虫鸣竟然停歇了,只听得阵阵风声吹过书房屋檐下的走廊,似乎是对青年医生和小护士不幸遭际的声声哀叹。
妻子抱着我臂膀,此时哽咽着说道:“太痴情了,太痴情了!”我长长呼出了一口堵在喉咙里的浊气,说不出一句话,只觉得心很痛丶也很酸,眼睛里噙满了泪。
过了好长时间,我的情绪渐渐平复了下来,对妻子说:“生人与死人举行结婚典礼,怕没有前例吧,会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出来,如公序良俗方面的麻烦?再者,如果医院为小韩申报烈士荣誉成功,政府有关部门会不会承认小张是死者丈夫的身份?”
妻子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放开抱着我臂膀的双手,拿起手机给医院法律处邵律师打电话,要他与办公室主任联系,对小张与小韩生人与死人举行婚礼一事商议个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办法以便能对上对下进行解释。
时间已不早了,我们到二楼卧室准备睡觉,这时办公室主任又打来电话,说他接到小韩父母的电话,他们承认小张为他们的女婿,他们看到今天下午小张与小韩停尸房婚礼录像,老泪纵横,连连叹息小张有情有义,只是委屈了他,他们二老于心不安丶于心不忍!
妻子听后,心情也有好转,至少女方家认可这桩没有先例的婚事,为争取小张的烈属身份提供了一个有力依据。
事实上小张与小韩是一墙之隔的多年邻居,他们从小过从甚密,一直称哥道妹,成年后两家长辈都心照不宣地认可两人情感发展趋势,有结为儿女姻亲意愿,男方家本想为他们二人举办订婚典礼,后来因为别的事而延搁下来。
妻子原本就知道他们的过往,今晚细思,觉得这段交集历史是一条强有力的证据,医院为小张争取烈属身份显得更有把握。
一夜折腾,人显得疲惫不堪,两人脱衣上床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妻子因连日操劳身体不适,仍在家休息。下午4点左右,医院法律处邵律师打来电话,说他与吴主任(医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姓吴)经合议,撰写了一份报告,对小张与小韩的情况作了详细说明,要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他们补办结婚证明,邵律师一再强调不是结婚证书。
妻子听后有些懵,询问邵律师“结婚证明与结婚证书有区别吗?二者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邵律师说,他与吴主任找了民政局局长等领导,他们一方面为小张与小韩生死恋情而感动,另一方面却又有为难之处,生人与死人结婚,这是闻所未闻丶见所未见的事,他们可不敢开这个头。民政局长说,历史上听说过有的地方存在冥婚习俗,那也是死人与死人的婚配。现在是活人与死人的结婚,这怎么能扯到活人婚姻一块而且给予法律上的承认?
人人都觉得这桩婚姻希奇古怪,正在左右为难之际,婚姻登记处处长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大家说:“小张医生与小韩护士青梅竹马丶一起成长,两家父母早就认定他们双方是未婚夫妻的身份,本该早早完婚,只是种种原因而被拖延了下来。现在女方因公牺牲,男方要兑现自己的承诺,好给双方家族一个交代,坚持与死者举办一场婚礼,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补办一张结婚证明(注意不是结婚证书),在道理上也说得通,算是给双方家庭的一个合法交代。”
大家听了登记处处长的说辞,无不表示赞同补办证明而不是证书,认为这样处理,合乎情理丶又不违背法律。
妻子满意地笑了,她看着我,说:“哥,你觉得如何?”
我点点头,这是一个非常妥当的处理方式。妻子随即回话给邵律师“你同吴主任辛苦了,此事办得好。另外,为小韩申报烈士荣誉的事,现在走到哪步程序?”邵律师回答:“具体办到了什么程度尚不清楚,但据有关人士透露,申报烈士问题不会大,但需要一个过程丶需要一定时间。”妻子说了声“知道了”便挂断了电话。这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