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子弹的威力不够大,但是足够打穿一个人的头盖骨了。
“砰砰砰……”
乔尼又开了三枪,全都打在马库斯的脑袋上。其实,这有点多余,只能说明乔尼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到死,马库斯都没想明白,乔尼是从哪里搞到的那把手枪。
做为杰克逊的保镖,马库斯早就知道,在杰克逊身边,只有保镖才能携带枪支,其他人都没有佩枪。
也正是如此,马库斯根本没有想到乔尼会有一把手枪。
如果早知道,他会在停下轿车之后立即干掉乔尼,不会为了不让鲜血留在车上,而先把乔尼骗下车。
打光子弹之后,乔尼又扣了两下扳机。
看到从马库斯手里掉下来的那把手枪,乔尼就知道,他的猜测没有错,杰克逊让马库斯杀他灭口。
他浑身都在颤抖,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杀人,还是近距离射杀,马库斯的脑袋就在他面前被子弹打爆。
过了一阵,乔尼才猛的回过神来,随即就丢掉了手枪,似乎握着的是一枚炸弹。
他的手还在颤抖,只是情绪已经平静下来。
等到呼吸平稳,他才拣起手枪,下了车,把手枪丢进了湖里。当然,需要处理掉的还有马库斯的尸体。
十多分钟后,乔尼做了必须做的事情。
虽然这是第一次,但是在此之前,他见过杰克逊的手下做类似的事情,也就知道该如何处理尸体与清理现场。
只是,他不能处理掉那辆轿车。
这里是荒漠腹地,最近的城镇在几十千米之外。如果没有车辆,就算没有遭到追杀,乔尼也走不出去,他会在走到最近的城镇之前脱水。也许在夜幕降临之后,他就会因为无法取暖被活活冻死。
他把马库斯的尸体丢进了大盐湖,没有忘记往衣服里塞入几块大石头。
随后,他用湖里的盐水清洗了轿车上的血迹与脑浆,还给自己洗了个澡,准确的说是洗掉了溅在手上与脸上的鲜血。
清晰血迹,盐水比清水的效果好得多。
轿车的后备厢里有几件衣裤,是那些保镖为自己准备的,因为在某些时候,他们需要更换外衣去执行特殊任务。
此外,轿车的后备厢里还有一些瓶装水、食物与武器,以及一桶备用燃油。
换好衣服,乔尼才发动了轿车。
他没驾车向北行驶,而是转为向南行驶。
虽然马库斯没有提到其他人,但是肯定有人前来接应,而且很可能就在北面某个地方等着马库斯。在跟接应的人员会合之后,马库斯会处理掉这辆轿车,然后搭乘接应人员的车辆离开。
向北行驶,遇到那些接应人员的概率很大。
往南,才能避开他们。
虽然乔尼还没有想清楚该何去何从,但是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被杰克逊的人找到。
此时,大盐湖基地南面。
看到远方升起的尘土,约翰逊启动了单兵电台,同时朝爬在旁边的特种兵点了点头。
那名特种兵放下了望远镜,举起了放在旁边的激光指示器,对准正朝这边赶来的那些坦克战车。
虽然携带了足够的火箭筒,但是约翰逊不打算冒险跟那些亡命之徒交战。
只要有别的选择,他就没有理由去冒险。
现在,他就有别的选择。
几分钟前,他联系上了北面的陆军基地,得知赶来的不是武装直升机,而是一架“炮艇机”。
那是一架携带了十几枚“硫磺石”空对地导弹的AC-22旋翼炮艇机。
与武装直升机相比,AC-22不但飞行速度更快,能达到每小时六百千米,而且携带的武器弹药更多。虽然“硫磺石”导弹配备的不是聚能破甲战斗部,但是巨大的装药量,足够炸毁主战坦克。
如果打中坦克的顶甲,肯定能炸穿,至少能震死里面的坦克兵。
当然,用激光指示器为炮艇机指引目标,能够大幅度提高命中精度,免得在战斗中浪费昂贵的导弹。因为要确认攻击效果,确定是否需要再次进行打击,所以也得让约翰逊他们进行目视甄别。
“鹰爪01,目标已经确认,随时可以攻击。”
“鹰爪01收到,三十秒后到达。”
“明白。”
约翰逊拍了拍旁边那名特种兵的肩膀,让他启动激光指示器。
一束绿色的激光射了出去,准确照射在最前面的那辆坦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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