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动,全都不要动!”
约翰逊大声喊叫起来,只是并非所有特种兵都听到了。
几十米外,一名特种兵爬了起来,朝停在山坡下的装甲车跑去。显然,他认为能够趁此机会跑过去。只要上了装甲车,就能用装甲车上的重机枪对付一千米外的狙击手,掩护约翰逊他们撤退。
问题是,炮弹落在山丘北坡上,而狙击手埋伏在山丘南面。
也就是说,炮弹爆炸扬起的尘土,根本起不到掩护作用。
那名特种兵只跑出了十多米,就倒下了。虽然他充分利用了地形,也没有跑直线,但是那名狙击手的枪法非常精确。
特种兵没被击毙,只是被射伤,倒下后还在抽搐呻吟。
又有两名特种兵冲了出去,不是奔向装甲车,而是奔向倒下的同伴。
“全部撤退!”
约翰逊别无选择,打到这个地步,除了尽快冲到山坡下,搭乘装甲车离开,没有别的办法了。
狙击手还在开火,又有两名特种兵倒下。
此时,约翰逊也判断出来,埋伏在一千米之外的狙击手有两名,而不是一名,其中一个使用的应该是半自动狙击步枪。
虽然七点六二毫米枪弹在飞行一千米之后,依然有足够的杀伤力,但是对半自动狙击步枪而言,一千米的射程明显远了一点。世界上最精确的半自动狙击步枪的有效射程,也只有八百米,一般只有六百米。发射七点六二毫米枪弹,而且有效射程超过一千米的全都是栓动狙击步枪。
对约翰逊,对跟随他的特种兵而言,到山坡下的一百多米,绝对是一段遥远的距离。
当然,约翰逊他们也在开火还击。
虽然对他们使用的武器,特别是M4A3卡宾枪而言,一千米的距离太远了,只要超过四百米,卡宾枪就没准头可言,但是卡宾枪打出的子弹在飞行两千米之后,依然有足以毙命的威力。
没有哪个特种兵指望能用卡宾枪干掉一千米外的狙击手,只是在用这种方式,给狙击手制造一点麻烦,让狙击手变换位置。哪怕只是让狙击手的开火速度慢一点,也能为他们争取到更多的生存机会。
十分钟过去了,这一百米只走完了一半。
不是约翰逊不想跑快点,而是快不起来。
应付狙击手的办法不是没有,只是非常麻烦。枪弹飞行一千米,大约需要二点五秒,加上瞄准的时间,狙击手从瞄准开火到子弹打中目标大概要三秒。只要每次把暴露时间控制在三秒以内,被子弹打中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这就意味着,每次的移动距离都要控制在十米左右,而且得找好隐蔽地点。此外,每次停下来之后,还得朝狙击手所在的方位开火,掩护其他特种兵。结果就是,每移动一次至少需要两分钟。如果有人在移动时被子弹打中,就需要更多的时间救治伤员。
对约翰逊他们来说,时间就是一切。
冲到离装甲车还有大约二十米的地方,约翰逊停了下来,朝附近的几名特种兵比划了一番,让他们做好准备。
到此,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二十分钟。
显然,已经没有时间让约翰逊他们耽搁了。等到“装甲部队”赶到,就算上了装甲车也无处可逃。
只是,局面比约翰逊预料的还要糟糕。
他还没来得及下达冲刺命令,山丘两侧就传来了坦克战车开动时发出的声响。
“装甲部队”已经赶到,而且从两侧包抄。
“上校,快跑!”
那名特种兵冲了出去,只是没有朝装甲车跑过去,而是侧向移动。显然,他这么做是为了引开狙击手。
没等约翰逊反应过来,又有几名特种兵冲了出去。
有两名特种兵还扛起了火箭筒,准备对付包抄过来的坦克战车。
显然,他们把生还的希望留给了约翰逊。
虽然不想丢下这些手下,但是约翰逊没有选择。如果他不能趁此机会冲上装甲车,然后驾驶装甲车逃走,那些特种兵的牺牲就没半点价值。既然必须有人留下来牺牲,就不能放弃逃生的机会!
最先冲出去的那名特种兵倒下了,枪弹打在了他的胸口上。
约翰逊没再迟疑,立即冲了出去,以最快的速度向装甲车跑去。
因为穿着与别的特种兵一样,携带的武器装备也一样,野战服上没有军衔标志,所以约翰逊与其他特种兵没有区别,至少在狙击手眼里,他就是一名普通的特种兵,而不是这些特种兵的指挥官。
二十米的距离,即便全副武装,约翰逊也能在三秒钟之内冲过去。
约翰逊很幸运,狙击手没有朝他开火。
装甲车的门没有锁上,而且屁股对着狙击手埋伏的方向。当然,狙击步枪打出的枪弹肯定打不穿装甲车的外壳。
约翰逊发动了装甲车,只是没有立即开走。
他可以用装甲车掩护其他特种兵,让其他特种兵上车。不管怎么样,他不打算抛弃那些舍命保护他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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