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古惑仔·商业传奇》
中午时分。
陆泽正悠闲的躺在沙发上,看着最近在网络上很火的一本漫画。
——《古惑仔·商业传奇》
只见。
封面上。
都市繁华,霓虹闪烁。
一位西装革履的青年站在街边,郑重其事的朝着前方纹花臂的壮汉说道。
[b哥,我想跟你!]
“古惑仔题材啊。”
陆泽在回家的路上,无意间瞧见了这本漫画,顿时就对于下一部电影有了想法。
便买来了全套的《古惑仔·商业传奇》的漫画。
单看封面的话。
说实话,陆泽对于这本漫画的内容有点疑惑。
都踏马穿西装打领带了,还跑去混社会,当扑街仔?
陆泽并未多想,直接翻开了《古惑仔·商业传奇》的漫画。
[港岛。]
[九龙城广场。]
“如今的港岛,是真的太难混下去了。”
“归国三个月,竟然连一份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
“难道真的只有加入社团才有出路吗?”
一位西装革履的青年正站在路灯下,看着车水马龙的繁华夜景,脸色有些难看。
他叫林子文。
一名海归精英,出身专业的顶尖学府,金融系。
本以为凭借着超前的眼光、丰富的知识,在港岛赚钱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结果,现实很快就给了陈浩南一巴掌。
在港岛,社团不计其数,大佬遍地都是。
而在九龙城这块地盘,因为靠近商业金融中心的缘故,此风更盛。
最开始,陈浩南想着去各大公司投递简历,却被告知若无社团身份,根本就不可能被录取,而且就连摆地摊都不可能。
不信邪的他当晚就摆起了地摊。
但是后续一个接一个的社团跑来收取保护费,让他连一个月都还没有撑到就直接破产!
这也让陈浩南见识到了社团的威力。
虽然明知道加入社团的人没有什么好下场。
但现如今,是现实的种种硬生生的逼着他加入社团。
“文哥!”
“文哥!”
就在林子文胡思乱想之际。
一位身材魁梧,好似健身教练的猛男和一位瘦瘦的小平头走了过来。
这两人是林子文的发小。
前者名叫猛仔。
后者名叫瘦猴。
“文哥,这次叫我们来,还是摆地摊吗?”
“这里是洪兴b哥罩的地盘,我们这些人是不能来这里摆地摊的。”
听到俩兄弟的话。
林子文将手中的烟头扔在地上,狠狠的用脚碾了碾。
“猛仔,你不是一直说想要加入社团,出人头地吗?”
“瘦猴,你不是说被社团的人欺负很不爽吗……”
猛仔,瘦猴,顿时眼前一亮,看向林子文的目光充满了期待。
林子文深吸了一口气。
“没错,伱们的老大我决定了!”
“去踏马的公司,去踏马的地摊……”
“从今天起,我们就加入社团,以前那种狗屁不如的日子,老子过够了!!!”
猛仔心中顿时一喜,连忙点头。
而瘦猴则默默地的叹了口气,但同样也点了点头。
他其实也不想加入社团,更别提老大林子文还是留学归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