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已经能跑能跳,相当灵活的猫原本在草地上翻滚晾晒着肚皮,却在与富宾恩对视时抬头左右看了看,然后一个翻滚极为迅捷的跟上了它离开的主人。
富宾恩愣在原地一瞬,转身同样跟上了主人的身影道“主人,这是沃森夫人让人送来的拜访函。”
许愿洗过了手,垂眸看着那被细致扎起来不足以泄露任何信息的羊皮卷,伸手接过时询问道“富宾恩,这件事有多少人知道”
富宾恩看着他落座解开系带的动作,疑惑了一瞬道“接触转交信函的人应该都知道。”
“那么也就意味着坦桑城中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了。”许愿扫过信函上的具体内容轻笑道,除了那些力图华美的遣词造句,大致的意思就是希望七日后能够来拜访他,商谈合作与婚事。
“沃森夫人给您信函的事吗”富宾恩有些疑惑,这样的书信往来并不是什么忌讳,贵族们和商人之间难免会有合作。
“是拜访的事。”许愿将羊皮卷重新系上放在了桌面上道,“这会让很多人来关注这件事情。”
富宾恩闻言反应了过来,惊讶道“这样的话主人就会碍于名声,一旦沃森夫人想要将卡蜜拉小姐嫁给您的事传出去,您就很难拒绝,可是这样没有确定的事情对卡蜜拉小姐也有影响,沃森夫人会不会是不小心告知了送信的人这是一封拜访函”
“我想她不会犯这种简单的错误。”许愿略微沉吟道,“你了解卡蜜拉小姐吗”
这件事既是沃森夫人放低身份给予他其他商人无法轻易达成的荣耀,也是借助名声的施压,并没有书写在羊皮卷上的字迹,只是凭借着口口相传,这位沃森夫人完全可以轻松脱口拜访这件事是不小心传出来的,流言或许会传开,但谁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但又随时可以变成真实的。
富宾恩努力思索道“那是一位被沃森夫人精心养大的小姐,据说她十分喜欢香料和诗集。”
许愿等了片刻,见他不继续说下去时就知道那位小姐对外透露的信息极少,这个时代的贵族小姐看起来光鲜,实则很多并不能轻易的踏出家门,她们需要学习很多东西,上各样的课程,保持苗条的身材,然后以利益为纽带步入婚姻之中。
大致是如此,可具体的家族之中也会有不同的情况。
这种时候要是斯蒂文在,或许能够给他一些确切有用的信息,他这次出去的时间比以往久了很多。
“再去派人调查一下吧。”许愿笑道,虽然他也不确定是否能够再调查出有用的信息,但这位夫人不论是放低身份还是那看起来可进可退的施压方式,都透露出了她迫切需要这段关系的达成,而硬碰硬难免两败俱伤,在事情没有变得不可转圜之前,他还是希望能够以温和的方式解决这件事情。
“好的,主人。”富宾恩转身离开。
宿主,信中提到的卡蜜拉小姐跟我们之前遇到的会不会是同一个统子蹲在桌上用爪垫抓着那放在
墨水瓶中的羽毛笔问道。
什么时候遇到的许愿略微有些惊讶,思及过往,却很难从到达这个世界的记忆中寻觅到那位贵族小姐的身影。
是从麦伦香料店离开的时候,宿主没有看到她的脸。统子的耳朵竖起,骄傲的抬高了下巴道,统子的数据库可是十分完善的,不仅可以看到宿主看不到的方位,还不会遗忘任何事情。
有了系统的提醒,许愿终于从记忆中筛选出了那段过往,那是他去往麦伦的香料店售卖香膏时的事情,虽然没见到样子,但说起来是有一面之缘。
那时是他第一次踏入富人区,身无分文的去出售商品,而那位小姐是去购买商品,一旦想起,记忆便变得明晰起来。
许愿想着那时隐约听到的对话轻笑,拿过一张新的羊皮纸,在其上落下了新的字迹。
宿主你还写邀请函统子追逐着被拿走的羽毛笔,勉强按捺着自己的爪子不要去抓。
这是基本的礼数。许愿在其上写上了欢迎前来的意思,然后将其封装了起来。
可是那位小姐好像不怎么喜欢宿主。统子交叠着爪垫道。
就是因为这样,事情才变得简单。许愿轻笑了一声,在火漆上拓上了自己的印章。
统子歪头
坦桑城中总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消息,有外出冒险的,也有店铺开关的,其中以布兰德先生的消息最盛。
比之突然拥有了巨额财富的伟大汉特,布兰德先生更像是一个奇迹,他进入这座城市的时候看起来还很贫穷,却在短短的两三个月间拥有了外人难以揣度的财富。
高明的经营,出色的样貌,大方的酬金以及据说十分温柔的性情,这些优点聚集在一起,总是令人十分的好奇,因为这些特点往往看起来十分矛盾,可又混合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工人们渴望为他工作,商人们渴望跟他合作,当然,有女儿的也希望能够跟这位优秀的商人建立更加亲密的联系,但他们还没有来得及观察的更细致一些,等待布兰德先生的生意更稳固一些,就听到了一条十分隐秘又震撼的传闻。
“沃森夫人给布兰德先生送去了拜访函”
“她不是进入了修道院吗”
“或许是沃森家族想要跟布兰德商店合作也说不定,毕竟那里的商品是连贵族们都在追逐的珍贵商品。”
“她可是一位虔诚的修士。”
“比起男人,我想她更想保住沃森家族的财产。”
“那位私生子不是可以继承吗”
“我想沃森夫人和国王都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
“可是这跟布兰德先生有什么关系他只是一个商人而已,而且一旦改嫁,她跟沃森家族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或许不一定是沃森夫人本人呢,她还有一个漂亮的女儿。”
“你是说卡蜜拉小姐”
“不可能,卡蜜拉小姐怎么
可能会嫁给布兰德”
“可他足够富有,而且无法对抗贵族们。”
跟平民们总是广为流传甚至可以拿到酒馆大肆谈论的消息不同,贵族们的消息总是传递的很隐秘,但同时传播的范围又很广。
人们揣测着,却又不确定其真实性,但又极乐于去揣测这样关于跨阶级男女的事情,这可比平时的生活精彩多了。
即使卡蜜拉很少出门,也难免从侍女的口中听到这样的消息,而沃森夫人要去拜访布兰德先生这件事本身不是隐秘。
“让开,我要见她”古朴又神圣的建筑之中,女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其中裹挟的愤怒情绪让她原本轻柔的声音都变得有些尖锐。
“卡蜜拉小姐,请不要在此处喧哗。”修女阻止的声音传来,却并未放这位愤怒的小姐进来。
“我说了,我要见她她不能这么对我”她的怒气明显不可能因为这样的阻止而消失,反而愈演愈烈了起来。
“夫人,小姐可能听到了一些传闻。”侍女看着正在静修的沃森夫人开口道。
沃森夫人闻言睁开了眼睛,轻叹了一口气道“她的性格总是很急躁,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去请她进来吧。”
“是。”侍女起身去了外间。
很快,那穿着十分明亮的绣花长袍,束着腰身的少女就提着裙摆走了进来,她的步履很急,甚至要让那带她进来的侍女追不上她的脚步,那看起来十分稚嫩的脸上更是有着无法掩饰的怒气,只是在她见到那穿着一身修女服的母亲时,在外面能够高声出口的话语却压了下去“母亲,您要将我嫁给布兰德那个商人吗”
“我不记得我教过你这样的礼数。”沃森夫人淡淡的看着她,轻轻蹙眉道。
她并没有穿华丽的服饰,可是看起来就是很威严。
少女闭了闭口,却还是没忍住说道“我不能嫁给一个平民。”
“为什么”沃森夫人平静问道。
卡蜜拉的脸上反而露出了十分难以置信的神色“因为他们都是低劣的族群,他会污染我体内贵族的血统,更何况他还是一位商人,他的身上一定染满了铜臭的味道,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婚姻,否则我还不如跟您一样进入修道院。”
“那你想嫁给谁呢我亲爱的卡蜜拉。”沃森夫人的言辞仍不激烈,她现在在卡蜜拉看起来像那位疼爱她的母亲了。
“当然是嫁给同为贵族的人了。”卡蜜拉的神色中有着憧憬,“最好是一位十分博学英俊的贵族,这样我不仅可以跟他谈论诗集,还可以将尊贵的血统延续下去,跟他共同治理封地,而不是跟一个商人整天数着金币。”
沃森夫人怜爱的看着面前的少女,开口笑道“比如你曾经在宴会上见过的阿莱恩伯爵的长子”
卡蜜拉的脸颊上染上了微粉“听说原本父亲就是想跟阿莱恩伯爵家联姻的。”
“亲爱的,那是原本。”沃森夫人的声调恢复了平静,“现在不行。”
“为什么”卡蜜拉想起了此行的目的,她拒绝成为一个商人的妻子。
“因为那意味着他们可以轻易掠夺沃森家族的家产。”沃森夫人开口道,“阿莱恩伯爵身上可是有爵位的,他拥有不止一个儿子,但他富有的身家和广袤的领地分给他的儿子却不足够,你的弟弟克拉克并不足以从那些豺狼的手中保住沃森家族的财产和封地,到那个时候你甚至可能会被抛弃。”
“可是贪婪的商人只会更容易觊觎沃森家族的财产”卡蜜拉的思维受到了冲击,却更加激烈的反驳道。
“但他没有爵位,也无法继承爵位。”沃森夫人交握着手平静道,“他只是一位商人,或许他的身份不能让你满意,但他起码无法夺去沃森家族的爵位,一旦你生下了孩子,就足以凭借自己从克拉克的手中夺得爵位,因为你的身上流着沃森家族的血液,如果你不愿意,甚至可以摆脱那位商人,我相信你做的到。”
卡蜜拉站在了原地半晌未语,她虽然喜欢诗集,但她受过母亲的教育,当然知道什么对自己最有利。
可是跟一个自己厌恶的人结婚,却让她的内心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煎熬,甚至想要哭泣落泪。
“哦,亲爱的,相信我,布兰德虽然是一位商人,但据说他长的还不错。”沃森夫人起身抱住了她道,“而且他也认识字,拥有着十分不错的文采,亲爱的,我怎么可能真的让你嫁给一个只有满身铜臭的商人。”
卡蜜拉勉强止住了难过,带着有些悲壮的神情道“但我至少要见他一面。”
“当然。”沃森夫人摸着她的发丝笑的温柔,“所以我才送去了拜访函,希望能够让你在嫁给他之前见上一面,好好去准备吧,我亲爱的卡蜜拉。”
“这有什么好准备的。”卡蜜拉仍然对那个商人没有什么期待,她只恨不得跳过所有的步骤,拥有一个孩子,然后将克拉克赶出去。
“至少要让他看到属于贵族的尊贵,这样他就不敢轻易冒犯和欺负你。”沃森夫人温和道。
“好吧。”卡蜜拉愣了一下,略微抬起下颌认同了她的想法。
即使她要嫁给他,她也是一位尊贵的贵族。
许愿的邀请函送出,拜访的事情自此确定了下来,富宾恩以为主人要接待贵族,整个庄园都会十分忙碌筹备,虽然主人并不想联姻,但被人看低不仅是一件失礼的事,还会让那位夫人对主人的实力估测错误,更是会用身份压人。
但庄园里却没有他想象中的场景,一切起居如常,只有田地间忙碌了起来,因为庄园里的亚麻要收割了。
而主人一声令下,不管是农奴还是工人们都忙碌了起来,将那种植在田野中的亚麻或收割或拔出,然后成捆的晾晒在田野之上。
草屑纷飞,田地中却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而被收割过的土地被空置出来,耕牛下了地,将其翻过一遍后,又种下了成排长出根的树枝。
是的,虽然主人叫它桑树枝,但它看起来只是一根根
光秃秃的木棍,目前不知道能有什么作用,但主人吩咐了,他们就照做,并小心翼翼的招呼着这些陌生的小树枝。
而就在这样的热火朝天中,一匹快马载着戴着兜帽的青年驶进了城池之中。
他的马上虽然挂满了东西,却奔跑的十分轻快,而那样的速度也让兜帽中的红发露了一些出来,引起了过路人的惊叹。
“哦,是斯蒂文回来了”
“天呐,他这次去的可有些久。”
“是啊,那群家伙们竟然说他回不来了,瞧他不仅回来了,还满载而归。”
“那可是斯蒂文”
马蹄声急,匆匆进了有些混乱的巷道,引起了一些人的注目和孩童的探头。
他们小心又惊叹的看着那从极其高大的马背上轻松下来的身影,跟同伴说着话。
“他真是太帅气了。”
“我以后也想像他那样去冒险。”
“我的父亲可不允许我那么想。”
他们自以为小声的议论着,却见那戴着兜帽的人似乎转向了他们这边,一时之间所有孩童下意识捂住了嘴巴,看着那兜帽下露出的唇角扬起,轻而易举的提起了马背上满满当当的东西转身进了巷道上了楼。
“他的马没有拴。”
“菲利普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靠近的,我也想拥有那样一匹帅气的马。”
“只有斯蒂文才能骑它。”
“哦哦哦它跑去韦恩的马棚里去了”
“韦恩会问斯蒂文多收点儿钱。”
孩童们的声音被留在了身后,提着包裹上楼的青年再次如预料中那样看到了被推开的屋门和空荡荡的房间。
是的,空荡荡。
里面除了灰尘和蜘蛛网,连曾经留下的床和箱子都消失不见了,角落里的木块甚至都被清扫一空。
“这次还真是去的久了些”兜帽下的青年笑着叹了一声,走进屋中时单手提起门将它归位,用包裹将门抵上直接倚在了其上,下一刻极沉的呼吸声从那半掩的兜帽下面传来,已是熟睡。
而熟睡的人再次有了动静是在鸡鸣声连绵不绝的响起时,外面的泼水吵闹声不同于丛林之中的静谧虫鸣,竟一时令人有些恍惚。
腹中轰鸣,原本只是下意识握住匕首的人摸了摸肚子,从压了一晚上的包裹上起身,拎起包裹出了门,他匆匆下楼,一声呼哨,马蹄声在片刻后响起,一匹马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东西被重新放在了马上,斯蒂文摸了摸马头跨上,在路过马棚时朝那静卧的老者抛过去了四枚铜币道“谢了。”
“嗯”老者伸手接住,直接揣进了袖子里继续他那似乎总是睡不完的觉,“你的家第三十天被搬空了,是楼下几家一起干的。”
“等我回来再问他们要吧,希望没有被劈了当柴烧。”斯蒂文拉了马缰只轻夹了一下马腹离开,语气中并无多少在意。
冒险者三十天不回来,在坦桑城中几乎可以默认这
个人已经死亡,而他这次一共出行了三十七天。
三十七天,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会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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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菲利普,跑慢一点,我们不赶时间。”斯蒂文安抚着马颈,朝着一家还不错的旅馆行了过去。
他需要先去吃个早饭,然后将带回来的东西出售一番减轻一点重量,再然后也该去见见布兰德,他带回来的东西那家伙或许能够发挥最大的价值。
马匹即将驶入主道,却因为有些嘈杂的踢踏声惊了一下。
斯蒂文拉了一下马缰,让马退了数步,然后看到了一辆相当豪华的马车被十数位佣兵骑马围着驶向了外城。
那个标志是沃森家族的。
“喂,老伙计,最近城里有什么新鲜事吗”斯蒂文没有着急出行,而是看向了躺在路边墙角下的人问道。
那人睁开了眼睛,在看清是他时惊讶了一下“斯蒂文,你还活着”
“嗯,活蹦乱跳的。”斯蒂文从腰包里摸着,只摸出一枚半撵的果子抛了过去道,“说说。”
“果然是冒险太久了,连一向消息灵通的斯蒂文都开始对这座城市感到陌生了。”躺在那里的人并不在乎那枚果子的干瘪程度,只将其捡起,直接连核一起咬下道,“新鲜事可就多了,艾德队长恢复健康了,你最好躲他远点儿。”
“真是个不幸的消息。”斯蒂文低叹了一声,他虽然并不怕艾德,但那家伙总喜欢找他的麻烦,“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