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豪和葛家这一警民联动楷模组合,除了给他们各自的荣誉簿上不时增光添彩外,也让于局和葛家老少的私人间感情不断增进,加深。
在分局任职期间,逢年过节于德豪总尽量抽出时间,带上米面粮油慰问品前来看望这一对儿常年协助警方“为民除害”的治安积极分子。
那时候曾小飞已经远在西北大狱服刑,曾老太太则疯癫似的要么奔走在各个机关单位替儿喊冤,要么不分昼夜面对院里那几个指认曾小飞的证人邻居们,老太太穷尽自己所能,将自己的怒火撒向这几户人家。
尤其是葛家老俩!
有一段时间葛家都不胜其扰,但他们又对这个舍得一身剐,倔强的曾老太太没有任何办法。
毕竟同住在一个大杂院抬头不见,低头见,想躲也躲不开。
不得不说,于德豪与葛家在曾小飞这件案子上形成了休戚与共,感同身受的纽带关系。
为了支持葛家,也是替自己减压,于德豪动用了分局属地派出所的警力,弹压,控制曾老太太,对敢于与犯罪分子斗争的葛家老俩给予了尽可能的帮助,保护!
这也令葛家老小对于德豪感激不尽,葛家老俩更坚定了充当警方“千里眼,顺风耳”的使命担当!
不管是善缘,恶缘,有些缘分谁也说不清楚。
几年后葛家老大葛洪从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了南城法院,因为其根红苗正,又得到了时任南城分局局长于德豪从中极力举荐,葛洪在法院不出三年接连三级跳,成了院里最年轻的主审法官,刑庭庭长......
于德豪对葛家二代人的关照,既是他这个人“重情,重义”的体现,更是一种无形,颇有远见的长线投资!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于德豪毕竟在分局,市局任职期间“威名”与“臭名”并存了很长时间。不论是受到他无端定罪的家属,还是公安内部一些正义感的少数派,都不曾间断的向上级组织反映他的种种不端。
有一段时间,组织曾派出了工作组对于德豪多年主办的“问题案件”进行复核,审查。
那是于德豪在仕途上遭遇到的一次不小的“震动”!
但好在法院内部有他一直恩惠,培植的葛家老大存在,当年组织对他的“回头看”审查,被已经担任区法院院级领导的葛洪想方设法一一化解了。
自此以后,于德豪和葛洪更是私交到不分彼此的地步。
于德豪到了司法局坐了有名无实的副局长这个“冷板凳”后,葛洪却步步高升,成了区法院名副其实的“龙头老大”。
葛洪担任区法院院长时,恰逢改革大潮汹涌之时。南城区域内大小商家的经济纠纷,官司诉讼也日渐多了起来。
虽说“吃完原告,吃被告”这话很难听,但葛院长确确实实在这个时代大变革中获益匪浅。
吃水不忘挖井人的葛洪,自己官运亨通,财运广进,但他没有忘记于德豪这个葛家的大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