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六十二章 乱战(2 / 2)

狼烟晚明 解衣唱大风 2164 字 8个月前

奢安二人抽出腰畔的苗刀并肩冲到楼下。见二位大王下来,卫队立即拉出几道弧形防线,将他们掩在身后。“阿彦,你带人杀安叛狗,我去保护守具!”讲完没等安邦彦应声,奢崇明便带着永宁卫队向南面的天阶方向冲去——安效良曾两次派人来传信,彼时谁也不会阻止信使四处溜达、既然这厮早已叛变投了明国,那此刻吉斗寨与桃红坝的防务当然已被明军尽数掌握!换做自己是明将,在安效良的遮掩下混上桃红坝,第一要务必定是破坏堆在天阶那几处的滚木雷石,随后孙杰的主力便可以循阶而上实施两面夹攻——而贴身近战,孙杰所部是全大明最为精锐的一支强军,莫说那令人难以置信堪称恐怖的战力,其披甲优势更是联军绝难抵挡的。

浓雾中的战斗异常艰难,双方的兵士们都失去了大部分视觉功能,只能依靠自己的直觉和经验判定敌我。奢崇明知道,这时候主动权优势必定在敌人一方——利用这个季节每天都会出现的晨雾掩护并混杂在同为苗兵的安效良军中突袭,不仅身上会带识别标记,他们很可能也早就做出某种约定,比如简单的苗语口令,没答出正确口令的人影便是敌军!而己方则全然陷在懵懂中,听到苗语喝问只会随口应声,怎么能想得到“友军”竟会突然间白刃相向!

判断位置与方向需要借助标志物,现在这一切都已隐在雾里。穿梭其间的一条条魅影仿佛幽灵,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突然冒出,紧接着就是刀剑的寒光迫身而至,到处是金铁交击的兵刃碰撞声、呐喊声、刀剑入身的闷响和惨呼。失去了视觉,人的嗅觉变得格外敏锐,雾气中到处弥散着刺鼻的味道,那是汗水、鲜血混杂着泥土与草汁的气味,这一切,让人觉得如坠阿鼻地狱,但那白蒙蒙的画面却又被血光渲染得别有一番凄美。

离开竹楼时奢崇明确是向南冲的,但中途遭遇到几次不知敌友稀里糊涂的截杀后便再也辨不清方向。卫队中有几人已先后倒在自己人的刀下,为了避免误伤,有人开始边冲击边大声呼喊,奢崇明急忙喝止,然而还是迟了一点,话音刚落,几支利箭破空而至,身边的两名卫士被射个正着!这下所有人都住了口,收缩成小小的一团,依靠近处模糊的景物勉强分辨方向,彼此打着手势护着奢王跌跌撞撞地缓缓向前移动,同时一声不吭地向突然从雾里冒出的人影劈砍过去!那些人影里有少数人会毫不犹豫的连连还击,绝大部分则在辨认出这队人以后立即停手……但也有例外:有两三次,对方住了手,卫士们自然便当作自己人也停下手,对面的家伙复又突然暴起,捅翻当面的卫兵向后一蹿又隐回雾里!吃过几次亏,渐渐地卫士们杀红了眼,纷纷放下了心里的顾忌,只要对方没有转身而逃便继续痛下杀手——奢崇明估计,死在卫队刀下的自己人远比安效良的叛军多得多。

还没出寨子,远处猛地爆出一片杀声,紧跟着便是一连串震耳欲聋的奔雷般的巨响,奢崇明顿时如遭五雷轰顶:完了!叛军已抢先杀到天阶,混乱中突袭得手,杀散守军后已将那些滚木巨石尽数推下空无一人的山阶!

巨响一阵又一阵的接连传来,还隐隐夹杂着依稀可闻的惨叫声,连脚下的大地都在微微颤动:为了节节抗击给孙杰的强攻部队最大程度的杀伤,除了最高处的堆石,天阶的两个拐角处也同样堆了许多,此刻先后都被咆哮而下的巨石砸中崩落,从而引起了雪崩般的连锁反应——不用问,那两处守军的命运已无需多言,这等山崩地裂下,连蝼蚁都不会有一丝生存的机会。

奢崇明知道,安效良在这个时间带人上来,明国那里定是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落石便是信号,过不了多久,孙杰便会带着刘超和安云翱沿着天阶杀将上来!天险屏障尽失大势已去,不能再白白耽误时间了,以后再找安效良算账!奢王带着折损了近半人手的卫队返身奔回去找安邦彦汇合。

其实,若不是浓雾隔着,奢崇明返身回奔时,安效良就在他五十步远近的地方呆呆地立着。有人拍了拍他的肩头:“安将军放心,官职丢便丢了不消说得,你这性命肯定是保住了噻,劳某人给你做保!”接着这人又转过一张胖脸抹了把溅了满额的血迹对手下吼道,“都歇下都歇下,拉出道防线给老子守定这里!啥子也看不清噻,老子可不想眼看着打赢了稀里糊涂把命丢掉!劳三,你带些人下去迎哈大帅,再把路清一清。”

比奢崇明提早一步杀到天阶的竟是劳顺和他带领的五百川军嫡系精锐!

*补前一章的知识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语出《左传》,原文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这里的“族”,意思是宗族、氏族,不是民族。不用说大明那时了,时至今日,严格来说,我们的所谓“民族”就遗传学而论,划分也远说不上什么严谨——西南地区,往往是按地理条件人为定义:亲兄弟两个,一个住河东的被定义成某族、住河西的就被定义成另一族;另一个例子是回族,其实应该是指信奉伊斯兰教的群体,与生物遗传学关系不大,从人种上来说,大部分是汉族——当然,汉族这个定义本身更不严谨,历史上多次战乱,人口大迁徙造成的结果必然是民族融合,在这种问题上较真儿不仅不会有什么结果,更没有任何意义。至于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恶意满满且毫无逻辑的话中的“族”硬引申为民族,那就更扯淡了:美美恶恶便是足够,对吧?

再扯远一点。原始阶段的人类,生产力低下,别说经济作物的出产靠老天爷的风调雨顺,外出渔猎碰到猛兽都保不齐要把小命丢掉,占据一块丰腴之地当然是活下去的最好保障——于是便会有争夺和冲突。这时候,个体完全无法无法生存,最可靠的只有血亲,就像狮群狼群角马群。

一个家庭既不能内部通婚延续血脉,更无法有效对抗更强大的觊觎者,于是一些家庭群体开始联姻——部落便形成了。几代下来,部落各成员之间都会有血缘上的关联,便形成了原始的氏族。

源于对自然资源的争夺,矛盾的主体由家庭扩大到部落,然而代价也更大了:两个部落交战,败的身死族灭,胜的也元气大伤,白白被其他人捡了便宜……于是后来有聪明人想到部落联合——“国家”的雏形出现了:武王伐纣便是部落联盟。

还是围绕自然资源的占有,国家之间爆发冲突,一打就是几千年。在这期间,为了加持自己的战力,各种神灵登场了——看,我们有雅典娜的保护、哼,我们有战神阿瑞斯、别怕,战死的勇士都会去英灵殿享受盛宴……随后宗教战争开始出现:我的神比你的神更好!

其实究其本源,就是资源争夺。

直到二战以后,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农业作物不再需要再过多依靠看老天爷的脸色、轮船/飞机/铁路可以让各种物资低成本大范围快捷流通、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不断细化的分工协作……若干项成熟的条件叠加在一起,人们开始思考:我们为什么还要用最高昂的成本——战争,去获得通过成本最低廉的方式——贸易,便可以轻松得到的一切呢?

在这个大环境下,价值观便会取代血缘、宗族、甚至民族、国家,成为彼此建立牢固关系的基石。因此,蒙昧时期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说,如果在最原始阶段多少还有一点点道理,在今天,就当像“刀耕火种”的理念一样,应该被更先进的方式取代了。

器物如此,思想,也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