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想回到你身边,千百条路,我也会去试。——沈安歌
这一晚,宋茵还是做了梦,不过梦里面没有一个人东奔西顾的寻找,没有和沈安歌曾经相拥的美好,也没有冰冷的手术台。
梦境是宋茵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动漫片,宋茵在自己的梦里面像是一个旁观者。她看到那只白白胖胖的慵懒猫咪引着女孩发现老人家的旧物屋;她看到女孩和拉小提琴的男孩相遇,他们和有趣的老人家一起演奏美妙的乐曲;她看到男孩拉着女孩的手在学校的楼顶表白;她也看到男孩去往国外追寻制琴的梦想……
女孩一直努力的想要追赶上男孩的步伐,一直一直坚持,不停的告诉自己再快一点再快一些。梦境里,宋茵就这样安静的看着,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应该到男孩回来的时候了,男孩会扔着小石子砸在女孩屋子的窗户上,男孩会骑着自行车载着女孩去往他的秘密基地,陡峭的上坡路,男孩将咬牙坚持,而在最后,男孩和女孩会一起看到初阳升起,朝霞漫天的美景。
但宋茵的梦境里没有,男孩没有回来,女孩也不曾到过男孩的秘密基地,他们没有一起相拥着看朝阳升起。
什么都没有了。他们各自娶妻嫁人,只是偶尔在夕阳下回顾一会儿往事。
宋茵险些哭喊出来,不应该是这样的啊?!宋茵想要拉着女孩的手,告诉女孩,你可以去找男孩的,你们应该是在一起的!但宋茵只抓到一把虚无的空气。
“宋茵!宋茵!醒醒!”
谁在叫她,好吵,吵得她都没办法好好的哭泣。
宋茵像睡了很久一样,睁开眼后,阳光有些刺眼,宋茵下意识的用手指挡住,透过指缝,宋茵看到了沈安歌从来没有过的紧张的样子。
宋茵一时只觉得百感交集。沈安歌在她的印象中一直是一副淡然自处的模样。
在最失意的时候,最得意的时候,都能够安定的向着自己的方向步步走去: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
刚刚被沈安歌在梦中叫醒后,沈安歌明显松了口气,告诉了她记得吃早餐后,就径直去了书房。
宋茵坐在公寓饭厅里的白漆木凳子上,头发披散着些许凌乱,裹着波西米亚风格的厚厚披巾,双手握着装了热牛奶的白瓷杯。
宋茵开始重新打量这间公寓。
“沈安歌,你说我们以后在哪里定居呢?”
“你问我呀,沈安歌,我觉得还是C市好。你看,虽然你爸爸妈妈是是外交官,整年也见不到几面,而我老爹和老妈又常年跑出去玩;但是你外公在C市呀,离得近些,老人家也开心嘛!还有,据我预测,以后的北方雾霾会更加严重的,C市就很适合居住啦!”
“沈安歌,我们选什么样的房子呢?”
“你又问我啊,沈安歌,我喜欢复式公寓,大小合适,两人一起住感觉很温馨~”
“沈安歌,你说我们怎么装修呢?”
“嘿嘿,你看哈,你呢比较喜欢蓝色,我呢比较喜欢白色,那我们以后的家,主色调就蓝白好啦~不过,蓝白太冷清,我们就加点暖暖的小物件融合一下好啦~”
“沈安歌,比如说哈,我喜欢在沙发上放一个娃娃,这样每天晚上我就可以抱着娃娃看电视,一边等你做完实验回家~”
“沈安歌……”
宋茵回过神来时,白瓷杯已经没有温度。宋茵看着手中的杯子,手柄很大,杯身从下到上,中间略宽,曲线并不完全对称,杯口的线条圆润。
杯面上印有一匹梅花鹿,这是她最喜欢的动物。
宋茵喝完最后一口已经冷掉的牛奶,将杯子拿到厨房洗干净,然后倒了杯温水,端去了沈安歌在的书房。
沈安歌现在真正为一个电话苦恼。
他也很想试着用宋茵昨天用过的技能秒掉电话,但是说他缺钱,对方会信吗?(好吧,这是一个有钱人的哀愁,我等鱼唇的凡人不懂)
沈安歌半靠在窗台上,小心的摩挲着一盆石莲花:“李凯,最后两分钟。”
“老大!男神!沈院士!你不能这么对我!!!我可是你最衷心的小弟啊!你数数,这些年来我帮你给嫂子挡了多少烂桃花!老大——”
“最后一分钟,李凯。”沈安歌不禁拿开了一些手机,揉了揉抽搐的额角。
“老大,跪求联系法国那边的生物科学研究实验室!”
“理由?”沈安歌轻轻弹掉手指到的泥土。
“老大,你和嫂子是天作之合!是最佳拍档!你们在一起才能拯救芸芸众生的爱情观、世界观、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