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雪国姐妹花,打服之后,说话更有用(1 / 2)

戮天杀神 流云无痕 1915 字 9个月前

由于许七夜没有任何掩饰,雨国皇宫中的巡逻高手,很快就发现了这一人一狗一瞎子。</P>

“何人?”</P>

“好大的胆子,竟敢杀我雨国皇宫守卫,还大摇大摆进皇宫?”</P>

“你当皇宫是你家的吗?你可知,擅闯皇宫,杀皇宫守卫者,将会被诛九族的。”</P>

一行巡逻队伍出现,拦在许七夜面前。</P>

为首的雨国国禁军统领冷冷的开口道。</P>

许七夜淡淡说道:“我只杀雨国皇室之人,无关人员,最好离开,阻我者,死!”</P>

“哈哈哈~”听到许七夜的话,禁军统领以及巡逻队员们,都不由自主的大笑起来。</P>

他们仿佛听到最可笑的事。</P>

“就凭你们,竟然还想杀雨国皇室之人?”</P>

“无知,自不量力!”</P>

“拿下,废掉,交给国主处置!”</P>

禁军统领下令道。</P>

只是他的声音未落,笑声未消,许七夜已经出手。</P>

既然已警告过这些人,他们非要不听,那许七夜自然不会再给他们第二次机会了。</P>

此时许七夜依旧吹出一口气。</P>

瞬间,一道道剑芒凝成,射向众巡逻军。</P>

“吐气成剑!”</P>

“这至少要达到剑皇境吧!”</P>

“此人如此年轻,竟然已是一名剑皇?”</P>

禁军统领等人都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幕,神情惊恐。</P>

只是他们若是知道,许七夜的剑道境界不是剑皇,而剑尊中期境,只怕会被活活吓死吧。</P>

这些巡逻队员都是金身境,对于一个上国来说,金身境已经不弱了,毕竟往上就是超凡了。</P>

只是在如今的许七夜眼中,玄魂之下,皆蝼蚁。</P>

毕竟单论境界,许七夜现在就已经是玄魂初境。</P>

凝力、炼皮、易筋、锻骨、炼脏、洗髓、换血、金身、超凡、化玄、玄脉、玄骨、玄血、玄心、玄魂、聚玄!</P>

天荒界,聚玄极境是飞升的最低标准。</P>

许七夜现今的修为,放眼整个天荒界,都是有数的顶尖强者。</P>

金身境,在他眼中,确实弱如尘蚁。</P>

噗噗噗~</P>

吹气成剑,剑气纵横。</P>

只是一瞬间,包括那名化玄境的禁军首领,都瞬间被秒杀,连一句惨叫都没机会发出。</P>

许七夜踩着这些人的尸体,继续往前。</P>

其实许七夜随意出手,都能让他们湮灭成灰,但许七夜还是决定留他们全尸。</P>

“有敌袭!”</P>

直到此时,雨国皇宫的警钟才终于敲响了起来。</P>

一名名皇宫高手现身。</P>

就连雨国国主都被惊动,带领着一众高手现身。</P>

雨国国主是一个中年男子, 气势威严,他叫雨尘,修为玄魂境,号称雨国第一高手。</P>

雨国太子正是他的亲儿子,之前来楚国抢婚,死于许七夜之手。</P>

“许七夜?”</P>

雨国国主见到许七夜时,脸色顿时大变。</P>

其余之人,也是神色剧变,不由自主后退一步。</P>

人的名,树的影。</P>

现在谁人不知许七夜之名?</P>

尤其是他的战绩,早已传遍天荒。</P>

所以,众人皆感恐惧。</P>

就连雨国国主,都是脸色煞白。</P>

堂堂雨国第一高手,玄魂境强者,雨国的王,现在竟然有种双腿发软的感觉。</P>

“正是我。”</P>

“你的人,说要诛我九族。”</P>

“我人在此,来吧!”</P>

许七夜一步一步走来。</P>

此时此刻他也不再刻意掩饰,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让众人感到身体一颤,差点就跪了。</P>

可怕,许七夜真的太可怕了!!</P>

雨国皇宫的众高手,心底在发颤。</P>

“许七夜,有话好好说,我雨国有何得罪您之处?”</P>

“还请讲明,我们立刻改!!”</P>

“甚至我愿意臣服,归降于您。”</P>

雨国国主颤声说道,姿态摆得极低极低。</P>

“我杀你儿子,你不打算报仇吗?”</P>

许七夜淡淡地问道。</P>

“不,不敢!”</P>

“我再没有此想法了,我儿那孽畜竟然敢招惹于您,那真是罪该万死。”</P>

“他能死于您手中,是他的荣幸。”</P>

雨国国主屈羞地回应道。</P>

这当然不是他的真实意愿,都是他的违心之言。</P>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P>

为了活命,必须如此!</P>

许七夜却无动于衷,道:“你不必求饶,因为求饶我也没打算留过你们雨国皇室。”</P>

“你们既然派过人来杀我,那这个恩怨,就随你雨国皇室彻底湮灭而结束,放心我不会迁怒于雨国其它的人,现在非皇室成员离开,我不会阻拦。”</P>

许七夜的声音不大,却响遍整个皇宫。</P>

“走!”</P>

“此事与我等无关,没必要为皇室卖命。”</P>

“雨国皇室压榨雨国太久了,活该啊!”</P>

“天不收他们,没想到许七夜来收!!”</P>

许七夜亮明身份后,皇宫的高手几乎再没有一丝犹豫,立刻就退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