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沼泽那狩猎吧。”在充分听取了其他狗头人的意见后,扎扎·钢牙做出了选择。
这个狗头人部落之所以自命名为暗沼部落,就是因为在其西南方向,有一片规模不小的沼泽地,据说与更南方的金水湖有地下水道相联通。
沼泽地没有名字,但却栖息了为数众多的动物,甚至还有魔兽,只因为这里有宝贵的水资源。在荒芜的原野上,水就象征着生命。
桑德对此也很好奇,主动报名参加了狩猎队。天可怜见,自从被放逐过来之后,他一次澡都没有洗过,只能将就着在沙子里打滚,浑身上下臭烘烘的,别提多遭罪了。
沼泽地距离暗沼部落的巢穴有段距离,一路上枝繁叶茂的草木逐渐多了起来,桑德两眼一扫,就发现了很多小动物留下的新鲜痕迹。
“大家小心些,前边危险重重,可别死在这了。”扎扎·钢牙左手紧握大盾,右手拿着一把长剑,神情严肃地向其他狗头人警告道。
微风摇动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满目的绿意让这几个月看惯了单调黄沙戈壁的桑德心情大好,这才是我辈狗头人应该居住的地方嘛。
不过连酋长都说这里很危险,桑德自然不会大意,荒野的一大守则就是要小心谨慎,切莫等到死亡降临,才后悔莫及。
通过一系列的旁敲侧听,桑德也知道了不少关于这个沼泽的消息。比如有个年纪比较大的老狗头人就告诉桑德,这片沼泽的霸主是一群灰背鱼人,他们用缰绳驾驭着恐鳄,在沼泽中肆意驰骋,一般生物根本不是他们的一合之敌。
确实,无论是鱼人还是恐鳄,都相当适应沼泽泥泞的环境,可以说是行动自如,这里简直就是他们天生的猎场。因此狗头人狩猎队目前也只是准备在沼泽外围打打秋风,真要深入沼泽内部,那猎手和猎物的身份就该倒转过来了。
嗯,那是?
一个狗头人看见远处好像有一道白影掠过,没等他看清那是个什么东西,就听得一声弓响,那白色的东西瞬息间停了下来,却是一只大白兔。这兔子脑门上直直地插着一根箭矢,鲜血渐渐晕染开来,将原本雪白的皮毛浸成一片殷红。
桑德收起弓,就看见周围的狗头人们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他笑了笑没说话。幸好在狗头人的武器库里发现了这把普通级别的铁胎弓,要换成原先那把哥布林粗制滥造的短弓,他还真不一定能在这么远的距离下,精准地射中处于高速移动中的兔子脑袋。
然而没等狗头人们收获他们进入沼泽外围后的第一个战利品,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突然出现,一把抓起桑德射死的兔子,转身就跑。
桑德本该一箭让这无耻的窃贼用生命来吸取教训,但他迟疑了,只因那个偷兔贼鱼头人身,背覆灰鳞,很像是老狗头人先前说到的灰背鱼人。捡起死的透透的兔子后,不知那灰背鱼人怎么走的,几下就不见了踪影。
本该是开门红,结果却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还白白搭上了一支箭矢。要说桑德心里不气是不可能的,但他现在不是单身一狗,还是要以大局为重。
相比失去一只无关痛痒的兔子,显然还是狗头人狩猎队的安危更加重要。猎物没了可以再抓,人没了,新的狗头人战士可没这么好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