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阶碧草自春色 第四十八篇(1 / 2)

踏歌长安行 倾世鱼七 799 字 9个月前

雨前初见花间蕊,雨后全无叶底花。蜂蝶纷纷过墙去,却疑春色在邻家。

清晨,扬州城。

杜甫收拾好行囊后,便向母亲匆匆告别,踏上了前往天府之国成都的路程,成都,这座城市有着许多的美誉,让天下无数侠客都心之向往,杜甫也不例外,虽然那里奇石怪岭,陡峭的悬崖也随处可见,可是依然无法阻挡那些才子们的步伐。

而杜甫这匆匆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回到扬州城了,妇女看着这远走的长发布衣男子,不由得叹道:真像…他爸,做事,一点都不犹豫。

杜甫不敢回头,因为他害怕离别这个词语,唯一能做的,就是潇洒的离开,总胜过那些无所谓的徘徊。

杜甫只是一介文人,并没有学什么防身本领,但他本身的性格,以及他的才华已经足够支撑他在江湖中行走了,至少没有人愿意欺负这么一个人,能说会道趁马拍溜,江湖之道言义为先,哪怕在这腥风血雨的江湖,保持自身独有的品质也是很重要的。

天府酒馆,早晨。

李白起来打了一口哈欠,伸了伸懒腰,呼吸这畅爽的春风,然后慵懒的说道:唔……今天去哪里玩比较好呢?好纠结啊。

松柏树上的黄鹂鸟叽叽喳喳的歌唱着,而树干上栖息的蜥蜴也敏捷的开始捕食着昆虫,那翠绿的蝉也预示着夏天的到来,那些土地里的蚯蚓开始辛勤的工作着,让土地变得更加肥沃,然而蚂蚁巢穴的那些工蚁因为发现了一点点食物而沾沾自喜,树叶上的公螳螂则因为争夺母螳螂的交配权开始大大出手,挥舞着那镰刀似的钳子,然而树洞里的蜘蛛比较聪明,在昨晚就已经织好了蜘蛛网,就等过往的昆虫来送死呢。

噢,多么有趣的自然界。

李白作为一个烂酒鬼,早上起来也必须喝一口清醇的美酒佳酿。

李白总是自嘲的说道:我不是没酒不能活,而是酒离开我就没有了味道,我只是将它的味道充分的诠释了出来。

是的,世人怎么能比酒中仙更加了解酒的含义?

我想,李白真的是没酒不能活吧。

李白洗漱刷脸以后,摸摸自己头上的那个青丝头发,不忍称赞自己道:呀,这是哪个大帅哥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