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无头裸体女尸-2(1 / 2)

真实罪案录 方小糖 1785 字 8个月前

原来,蔡美娟在美容院工作时,认识了一个姓李的客人。</P>

两人不知怎么就勾搭上了,经常偷偷约会。</P>

很快,这事就被王某发现了,夫妻俩为此大吵了一架。</P>

蔡美娟甚至扬言要离婚。</P>

两人的关系一度变得很恶劣。</P>

后来,王某还是妥协了。</P>

他不想离婚,所以表示不再干涉妻子跟李某的事情。</P>

因此,当他发现自己老婆不见了的时候,第一个反应是,妻子是跟李某私奔了。</P>

他一时不能确定自己老婆的行踪。</P>

万一蔡美娟真的是跟情夫私奔了,这事传出去不好听,所以就没有报警。</P>

直到看到通告,他才意识到,自己老婆可能是遇害了。</P>

听王某说了这么一件事情,还提到了蔡美娟有个情夫,警方就推测,蔡美娟的死,可能跟她情夫有关系。</P>

很快,警方就找到了这个李某。</P>

但询问过后,警方发现,李某并不知道蔡美娟遇害的事。</P>

李某表示,自己跟蔡只是玩玩,并不打算跟她保持长久的关系。</P>

他们最近已经很少联系。</P>

而且李某在19号和20号的两天时间里,都有人可以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P>

李某的嫌疑因此就被排除了。</P>

既然不是李某,那还有谁会有作案动机呢?</P>

根据王某所说的情况,自己的老婆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却并没有因此而产生愧疚感,反而还要离婚。</P>

一般来说,是个男人都无法忍受这种事情。</P>

那会不会是王某出于愤恨而杀了自己的老婆呢?</P>

警方马上开始调查王某。</P>

但调查下来,王某也不具备作案时间。</P>

根据他的同事提供的信息,王某19号那天是夜班,回家已经很晚了。</P>

而且他经济情况并不好,没有车。</P>

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去千里之外抛尸,然后第二天又回厂里上班。</P>

警方也排除了他乘坐出租车的可能。</P>

警方在走访中还得到一个信息。</P>

蔡美娟的邻居说,看到她中午出的门,之后就没见她回家。</P>

那就可以肯定,蔡美娟一定是在出门后遇到了什么人,然后遇害的。</P>

王某说,蔡美娟是去买手机的。</P>

于是,警方的重点侦查方向,就放在手机店。</P>

他们决定去查看监控,看看蔡美娟在去手机店前后遇到了什么人。</P>

蔡美娟家附近只有一家规模比较大的手机店,警方判断她大概率是来的这个店,毕竟那个年代,一个手机不便宜,买的人肯定会比较慎重,会选择一家正规的店。</P>

由于案子已经发生了4,5天,当警察询问手机店店员时,店员对当天店里的情况已经记不太清了。</P>

她依稀记得,当时店里有好几个顾客。</P>

不过她记得有个女的,当时在店里询问了好几款手机的价格,但最后都不太满意,觉得太贵了。</P>

警方问她是否记得女人的外貌,店员摇摇头。</P>

这也不能怪她,毕竟她每天要接待那么多客人,不可能每个人的样子都记得。</P>

不过店员又说了一个情况:</P>

“我当时就问她要买多少价位的,她说了一个数,那个价格根本买不到新手机,只能买二手的。”</P>

“那她后来买了吗?”</P>

“她说考虑考虑,我看她暂时拿不定主意,就去接待别的客人了。然后她可能就自己走了,我也没留意。”</P>

店员这里问不到什么有用的线索,警方就在店里看了一下,发现在店里有个监控。</P>

于是,他们马上要求调取监控看一下当天的情况。</P>

从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到,当时手机店里确实有好多顾客。</P>

有一个女人在柜台前停留了很长时间。</P>

期间,有一个男子曾上前搭过话。</P>

随后没多久,那个女人就走出了手机店。</P>

但由于店外没有监控设备,所以女人之后的去向就不得而知。</P>

根据比对,这个女人就是蔡美娟。</P>

虽然不知道她之后的去向,不过,当时在店内搭讪过她的那名男子,也有嫌疑。</P>

于是警方开始全力寻找那名男子。</P>

经过大规模排查,一直到一年后,警方终于找到了这名男子的身份信息,叫程军。</P>

但当警方找到此人的住处时,发现他在案发半年后就搬走了,不知所踪。</P>

警方只能继续追踪,但程军就跟人间蒸发了一般。</P>

不过,在调查程军的社会关系时,警方得到了一个关键信息。</P>

程军的一个朋友说,2002年的9月19日当天,程军曾经问他借过车,说是要出趟远门办点事。</P>

警方立即想到了凶手抛尸需要车,说不定,程军借车的目的就是为了抛尸。</P>

于是,警方立马对这个人的车进行了仔细的化验。</P>

结果,在车子的后备箱,他们发现了微量血迹。</P>

在对血迹进行了检验之后,可以确认,血迹正是属于蔡美娟。</P>

在排除了程军朋友的嫌疑之后,警方确定,程军就是杀害蔡美娟的凶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