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黄秉坤畏罪潜逃了!(1 / 2)

黔州体育馆的那起车辆纵火案,并没有上新闻热搜,关注的人也不多。

毕竟没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造成的影响也不算恶劣。

但对于调查此案的姚队长来说,此案却存在诸多疑点。

比如嫌犯为什么明明已经把车偷走,最后又要开回体育馆?

再比如,根据天眼系统所拍摄到的画面,嫌犯曾经在一段监控盲区停留了超过二十分钟的时间,他在那里做了什么?

还有,嫌犯离开那个路段之后,花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几乎把黔州的两城区转了个遍,期间多次停留,但每次时间都不超过十分钟,最后才开回体育馆,这又是为了什么?

最后,很明显,嫌犯偷车的目的并不是车辆本身,否则他根本没必要将车辆焚毁,但鉴证科的同事告诉他,车上除了一些被烧焦的衣物和毛发之外,并没有找到什么可疑的证据,所以嫌犯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姚科长对于这起案子完全摸不着头脑,甚至想不到嫌犯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根据林旺达的口供,他的车钥匙应该是在体育馆附近被偷的。

可当天是蔡小凌的演唱会,现场人山人海,哪怕姚队长等人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熬了一个通宵,也没能找到与道路监控所拍到的那张人脸相符的目标。

“真是见了鬼了!”

姚队长暗骂一声,决定还是得从林旺达的社会关系调查起。

因为林旺达的职业特殊性,他的仇家当然很多,如果说有人用这种方式来对他进行报复,甚至是恐吓、警告,也不是没可能。

但无疑,这样的调查方式,会给衙门带来很大的人手压力。

无奈之下,姚队长便准备去找二队借人,却发现二队队长正着急忙慌地冲进了办公室。

“老姚,出事了。”

姚队长一愣,条件反射般起身:“又怎么了?”

“这回怕是大案了,一位安全局的干部在咱们黔州失踪了!”

……

在黄秉坤的失踪来到整整第17个小时之后,终于有人报案了。

这其实比楚春生所预计的还要早一些。

因为原本黄秉坤定的是今天下午4点返回金陵的机票。

按道理来说,就算他在金陵的同事发现他没有回单位报到,从而怀疑他的去向,也应该至少在晚上七八点钟的时候了。

但黄秉坤毕竟是局里的干部,并且眼看着就要提副处了,所以他整整一个早上的失联,立刻就引起了金陵那边的注意。

黔州这边很快接到通报,随即便开始调查黄秉坤的行踪。

根据他手机的定位表示,黄秉坤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是在黔州的市郊。

而通过天眼系统,最后一次捕捉到黄秉坤的影像,则是在体育馆附近的凤凰大酒店停车场。

黄秉坤在酒店服务员的目送下,上了一辆车牌为黔C258088的白色朗逸。

最后这辆车行驶到监控盲区地段,就彻底失去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