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圣光之战(2)(1 / 2)

“你认真的?”

殷彩问过之后。

见金发少年点了点头,她没再犹豫,站起来之后,一套广播体操打出去,金发少年跌倒在地,满眼震惊的看着她。

“骑士少女?”

五大职业中,剑士和骑士都是最有攻击力的,不过剑士对于自己的手往往很珍视,一般不会出拳打人。

“不。”

殷彩居高临下。

一头红色像是燃烧的火焰,与她冰冷的表情相结合,意外让人有种肃而起敬的反差。

“我是圣女。”

哇。

这反差感更大了。

金发少年眼中露出迷醉之情,起身后,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动作流畅的单膝下跪,伸出一只手来邀请:“暴力的圣女大人,您需要一位骑士吗?”

“我——”

殷彩正准备答应的时候。

“啊!”

一块砖头从侧面砸中她的脑袋。

她惨叫一声后。

直接被砸到在地。

刚才一套广播体操收拾了金发少年,是因为这人实在是个弱鸡,但对方弱鸡,并不能改变殷彩也是个弱鸡的事实。

圣女专攻治疗。

是从来不会锻炼身体的。

“在那!”

“果然是天生野蛮、怎么也教化不了的恶心地族,居然敢袭击高贵的天族大人,那个卑贱的地族女,应该挂在绞刑架上一百次。”

“地族的本性,向来如此,呕!”

一群人围了过来。

除了带路的平民外,就是负责维持和平的士兵,一半人凶狠的看住殷彩,另一半人跑去金发少年那。

“尊贵的天族大人,您一定受惊了吧?”

呃。

殷彩坐在地上。

揉了揉还在冒金星的脑袋,弱弱的举起一只手,说道:“是他先抢劫我的。”

“闭嘴!”

看着她的士兵中。

一个红发褐眼的地族士兵,表情很是狰狞,看样子,如果不是因为士兵不可主动攻击平民的律法,他恨不得现在就上来,把殷彩撕碎。

“高贵的天族怎么会抢劫你?”

“地族的劣根性就是这样,没有教养,满嘴谎话,还推卸责任,居然胆敢污蔑无辜的天族。”

什么玩意?

殷彩眨了眨眼睛。

确认说出这段话的,是红发褐眼的地族,而不是蓝发青眼的天族。

“你确定你不是把自己骂进去了?”

她抽了抽嘴角。

同时佩服天族洗脑的成功。

此时。

金发少年走了过来,将殷彩扶起,挡在了她的身前,朝众人鞠了一躬,满脸歉意的说道:“真不好意思,刚才就是我抢劫了这位小姐。”

然后差点被一套广播体操带走。

“哇偶!”

人群中传来惊诧声。

殷彩摇了摇脑袋,感觉好一点了,然后挺胸抬头看向刚才训斥她的士兵。

哼。

知道真相了吧?

“不愧是天族,抢劫了别人居然会道歉哎,简直太高贵了,我的天哪,地族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人。”

“快住嘴吧,地族怎么可能跟天族比呢?”

“你们刚才看到没有,他弯腰道歉的时候,太有贵族气质了,这是丑陋的地族永远学不会的东西。”

……

红发褐眼的士兵上前。

走到殷彩面前,劈头盖脸的再次训斥:“你这愚蠢的地族,天族需要钱,你为什么没有主动发现,并去帮助他呢?”

“甚至还需要高贵的天族大人动手,你这自私自利的地族,果然,地族人就是这样,小气而又短视,根据星耀大陆的律法。”

“你不主动上缴财物,还逼得天族大人动。”

“触犯了冒犯罪,现在跟我走吧,你需要在牢里待上几个月,好好学习,身为一个卑贱的地族,该怎么和高贵的天族相处。”

说完。

他就要拉走殷彩。

金发少年打开他的手,目光严肃,说道:“请不要对我的朋友这么粗鲁,另外,我并没有感到任何冒犯。”

此话一出。

周围更是传来此起彼伏的赞扬声。

“天族从来都是这样。”

“不记仇,宽容大度,这是他们从根子里带出来的,为什么同样是人,地族就那么卑鄙无耻呢,那个丑恶的地族女人,甚至还不打算向天族道歉!”

因为最后一句话。

众人的目光移到殷彩身上,充满嫌恶和恨意,如果有可能的话,甚至想将她除之而后快。

唉。

自我矮化的煞笔。

殷彩充满哀愁的叹了口气,幽幽说道:“如果你们真的这么痛恨地族,为什么不自我了断呢,别双标啊,从你们自己开始。”

骂她的人中。

居然还以地族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居多,因为天族自诩高贵,只肯向她投来失望而鄙夷的目光。

骂人这种粗鲁的行为。

当然应该由卑贱的地族来代替天族做,听得天族人开心了,说不定会用高贵的动作,赏给他们几块黑面包,或者一顶假发。

狗屎一样的世界。

听到她说的话,群情激愤,立刻有人向士兵控诉道:“这个残忍的地族,居然鼓动别人放弃生命,我看她很有变态杀人狂的苗头,建议当场刺死。”

“走吧。”

金发少年咏叹调似的,叹息一声。

然后在众人赞扬崇拜的目光中,拉着殷彩离开,直到走远了一些,离开人群。

“可能我被砸失忆了。”

殷彩语气像是正在做梦一样:“士兵来之前,到底是你抢劫了我,还是我抢劫了你,我居然都有点分不清了。”

人是容易受环境影响的生物。

尤其是社会环境。

但不论如何,至少这个世界里,殷彩也是红发褐眼的地族,看到同族这么自我矮化,她的内心,还是颇为复杂的。

“咕噜”一声。

两人的肚子同时叹了口气。

金发少年耸了耸肩膀,像对待小婴儿似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然后转头问道:“我的圣女朋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的胃很有兴趣见一见你的黑面包。”

想起那木头碴子似的东西。

她吃也吃不了。

干脆拿了出来,递给金发少年,同时问道:“我叫琴,职业圣女,你呢?”

“乔伊斯,游吟诗人。”

好吧。

怪不得体质那么弱。

在这个世界里,游吟诗人基本等同于无法自食其力,而又充满幻想的弱鸡,为了维持生活,他们平时除了贩卖诗歌、就是帮人带路。

算是地方导游。

这只是对地族的游吟诗人来说。

天族的蓝发青眼,便足以称为他们维持生活的东西,任何地族,都不介意他们白吃白喝。

甚至自己勒紧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