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丁法官审案(2 / 2)

包工头武松 星霖传媒 1156 字 11个月前

这时只见丁法官,看了一眼在座的全体成员问:“现在上诉方和被上诉方的人员都到齐了吧?”</P>

众人齐声道:“齐了。”</P>

这时丁法官说:“咱们这是上诉案,只审理新证据,下面有上诉方宣读上诉状。”</P>

这时李红就念了一遍上诉状。</P>

这时丁法官看了一眼三家被上诉方的诉讼代理人问:“你们有没有答辩状?”</P>

第一被上诉方,松江市天缘劳务的诉讼代理人说:“我们坚持一审的答辩结论。”</P>

第二被上诉方,华夏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回答道:“我们也是坚持一审的答辩意见。”</P>

法官又问:“第三被上诉方呢?”</P>

第三被上诉方道:“我们也是坚持一审的答辩意见。”</P>

这时丁法官看了一眼武松道:“上诉人武松,你说一审没有查明本案的事实。那你就陈述一下本案的事实。”</P>

武松点点头说:“好的。”于是武松就宣读了一遍自己的陈述。</P>

这时丁法官对武松说:“好了,我来问你,你说对被上诉方在一审时提交的证据,也就是银行转账凭证,元都是工程款不认可,那你能说一下,这些钱都是什么钱吗?”</P>

武松说:“有2017年11月7日,被上诉方,给我的元,是c2号楼的卫生洁具,上水管线钱。”</P>

这时丁法官说:“好了,你先别说了。”然后看了一眼被上诉方的诉讼代理人张新,和刘x问:“我让你们把你们单位的财务账都拿来,你们拿来了吗?”</P>

这时刘x说:“拿来了。”</P>

丁法官说:“那好,你把这个2万元钱的台账给我看一下。”</P>

刘x说:“这个钱的台账没有!”</P>

丁法官说:“你们在一审时,向法院提交的2017年11月7日的银行转账凭证,是以什么名义转给武松的?”</P>

刘x说:“这个上面没有写。”</P>

丁法官看了一下刘x手里的账本说:“你这些不是会计的台账。你回去以后把台账拿来。”</P>

刘x说:“松江市天缘劳务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单位都注销了,那些台账都找不到了。”</P>

丁法官说:“你不要胡能我,公司黄了,账本黄不了。”</P>

这时武松轻蔑的一笑说:“报告丁法官,松江市天缘劳务建筑分包有限公司黄了,但是账本要保存30年,对方是在撒谎,对她们打官司有利的,啥都有,对她们不利的就啥都没有了。这就是在进行虚假诉讼。”</P>

要知道后事如何,请看下集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