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再次给包院长写信(1 / 2)

包工头武松 星霖传媒 1055 字 7个月前

武松思虑再三在,决定给松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包院长再写一封信。</P>

给包院长的一封信</P>

尊敬的包院长你好!我叫武松,男,汉族。现住松江市站前区xx楼小区x号楼1单元xx号。</P>

今给你写信,主要是向你表示由衷的感谢!感谢你在百忙之中,在前些时间,把我写给你的信件依照有关规定,转交给了松江高新人民法院。</P>

虽然松江高新法院,并没有依法核实此事,而是又把该信转邮给了松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部门。</P>

而松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给我的答复是:【松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您的案件经我院审查,无瑕疵,请您息诉。核查过程中,未发现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承办人表示在办案过程中并没有违反法律或存在徇私枉法行为,现本案尚在二审审理程序中。 ”</P>

另外我向你说一下的案件,上个案子在你的过问下,贵院民事上诉庭的丁法官,已经与2024年4月2日上午8时40分钟开庭,并且已经查明:1:被上诉方松江市鑫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一审时提供给法庭的元,的确有c2号楼的卫生洁具上水管线工程款元,打扫卫生的元钱,因为这些钱,被告方已经当庭承认。另外原合同内的工程款元,只给付武松元,虽然现在被告方还没有自认,但是丁法官已经让被告方,把其公司的账本提交给法官,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如实照做。另外被告方也已经承认,武松所提交的,我与松江市鑫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核算员侯工的聊天记录,侯工的确是她们公司的职工。并已经向法庭提交了,松江市鑫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给侯工交社保到2024年3月份的证明。并且还自认我提交的聊天记录都是真实的。同时被告方也已经承认,我在一审时,所提交的签证单都是原件,而且签证单上的内容,都是事实,同时他们也承认了,签证工程款还没有给付武松的事实。此案现在丁法官想要进行调解。因此我特向你表示由衷的感谢!</P>

另外我还有一件案子想和你说一下。想要再次麻烦你,那就是我在2017年4—6月份,给松江市丰满区友诚饭庄干的工程,因为负责人曹怀种,是一位特殊人员,他就依仗着自己的特殊身份,当时我领人给他干了三十多万元的装修瓦工工程。当时他让我给他打了的收据,但是他只给了我元。于是他就依仗他的特殊身份,在法庭上,说我给他干了元钱的工程,他已经给了我元钱,我说我干了三十多万元的工程,但是一审法院的法官吕瑛伟,对我提交的证据,以及证人出庭的证言视而不见,更是对被告方提交的证据,也不核对,相加就采用了被告方的证据,与2019年1月16做出了错误的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18)吉0211民初3966号判决书。</P>

(详情见我写的申诉状)</P>

当时因为我没有钱进行上诉,所以也就没有进行依法上诉。后来我就打算进行申诉,可是我又得了脑血栓,紧接着就是三年疫情,后来我妻子对我说:“等咱们先把职教园区的钱要回来再说吧,于是她就先借了一些钱,打职教园区的这场签证工程款。等签证工程款有了眉目,我这才把这个判决书翻了出来,我一合账发现这里面的确认定事实错误,所以我思虑再三,才再次给你写信,请求包院长能在百忙之中,再看一下我的这件案子。并依照《华夏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按照监督程序,对本案进行再审!</P>

此致</P>

敬礼</P>

申诉人:武松</P>

2024年4月8日。</P>

于是武松在又看了一遍后,把这封写给包院长的信,还有申诉状,以及判决书及一些图片和有关证据,发给了自己的五弟妹,并让她复印后,把这些材料通过邮政,邮寄给松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包院长。</P>

咱们再说武松和程杰、程英,程娟兄妹仨人,真可谓是不打不相识,于是也就成了好哥们,这时秦天笑着说:“好了,既然是这样,那你们哥仨就先别走了,我呢炒几个菜,咱们和武松好好喝点。”</P>